光明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材料准备的提醒

导语2020年4月20日,光明区教育局发布通知,提醒家长们准备入学材料。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光明区2020年实行网上上传报名材料,也就是学位申请直接在网上搞定就行。

光明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材料准备的提醒

  2020年起,光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实行网上全流程办理,无需到现场,由家长将申请学位所需的证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在报名系统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现就入学材料准备的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关于计划生育信息录入核验的提醒

  每一个申请学位的家庭都需要登记计生信息,家长需在网上报名截止(五月中旬)前持规定材料到社区工作站完成信息校对和修正。疫情期间,为避免聚集,请家长先行联系辖区工作站(联系电话见附件1),分期分批完成信息校对和修正。

  二、关于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的提醒

  根据《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申请学位。疫情期间,为避免聚集,家长无需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区教育局会通过数据比对的方式加以核验,如核验有误,家长可以在资料复核期间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区教育局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

  三、关于获取《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提醒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疫情期间,为避免聚集,家长无需去社保部门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但招生系统需要录入家长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累计月数(截止到2020年3月),并上传《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得《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查询(附件2),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后,在“我的证照”添加“社会保障卡”,添加后点击进入“社会保障卡”—“前往社保业务大厅”—“社保开具证明”即可下载(或截图)。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4 号)文件精神,光明区受疫情影响期间社保停缴人员子女申请学位时其社保资格核验结果将不受影响。

  四、关于确认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是否有使用功能的提醒

  根据《深圳市非深圳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文件,非深圳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证状态可通过公众号“深圳公安”进行查询(附件3),关注“深圳公安”,点击“政务服务”—“居住证业务网上办理”,点击“居住证状态查询”。

  五、关于使用《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申请学位的提醒

  部分家长因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抵押在银行,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无需前往银行加盖公章,只需关注“深圳不动产登记”公众号,点击下方“我要查询”—“信息查询"—“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产权、抵押清单)”—“查看详情”下载“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附件4)。家长把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和“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上传至学位申请预报名系统即可。

  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的,申请学位网上预报名时也需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六、咨询电话:88211352,88211307

  附件1:光明区各街道入学计生咨询电话.docx

  附件2: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查询社保信息.docx

  附件3: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公安”查询居住证状态.docx

  附件4: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不动产登记”获取“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docx

  光明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0日

  延伸阅读:

  2020光明区积分入学新政策调整 未实际居住不能申请学位

  2020年光明区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小学+初中)

  2019年光明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附民办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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