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第一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简章

导语龙华区第一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幼儿园,也是一所小区配套园,优先招收锦绣御园小区适龄儿童。 目前,龙华区第一幼儿园已经发布了深圳市龙华区第一幼儿园2020—2021学年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深圳市龙华区第一幼儿园园所介绍

  深圳市龙华区第一幼儿园,创办于1991年9月,前身是龙华街道花园幼儿园,2015年迁至现址龙华区锦绣御园小区,是锦绣御园小区配套园。

  本园属龙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园、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办学规模为12个班,按照深圳市物价局备案标准收费:保教费1008元/月、伙食费400元/月。

  深圳市龙华区第一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81号)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20〕39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办园实际情况,本园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范围

  1.优先满足锦绣御园小区居民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三联社区扩大招生。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可扫推文下发二维码查阅“龙华一幼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了解详情)。

  二、招生规模及对象

  计划招收4个小班,合计100人,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中班、大班2020年秋季暂不招收插班新生)

  三、录取方式

  根据适龄儿童在招生地段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划分为六个学位类型,按照学位类型及积分办法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学位类型及积分办法详情:

  

  

  四、招生时间安排

  1.招生宣传:6月11日开始

  2.网上报名:6月13日(上午09:00)—6月22日(下午18:00),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公布初审类型(积分):6月23日

  4.幼儿园初审(现场核验材料):6月24日—25日

  5.资格审核:6月26日—7月9日

  6.录取情况公布:7月10日

  (被录取的幼儿家长需在当天上午9:00-12:00或下午14:30-16:00期间来园登记幼儿园服码数)

  7.新生注册:8月27日

  五、报名方式

  家长登录“龙华幼儿园报名系统”,进入幼儿园家长报名端口,点击进入登录页面报名。

  温馨提示

  一、关于资料准备

  1.初审资料(现场核验材料)

  在规定的时间段,家长携各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材料核验初审。幼儿园初审合格后,出具回执。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初审材料至幼儿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初审能否过关,以招生范围划分和上交申请资料的真实完整有关,在指定时间内上交资料的前提下,和上交材料的先后顺序无关。因此,递交资料时,敬请家长不要提前排队。初审所需材料如下: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填写好的《深圳市龙华区 2020 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 (从招生网站下载打印)、《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3.儿童出生证、身份证。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 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 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 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 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 (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6 月 12 日,作为计 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二)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台湾籍的适龄儿童按龙华户籍积 分)

  1.填写好的《深圳市龙华区 2020 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 (从招生网站下载打印)、《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 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 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 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 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 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 用途必须是住宅)。

  (三)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填写好的《深圳市龙华区 2020 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 (从招生网站下载打印)、《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 集表》。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 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儿童出生证、身份证。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 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 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 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 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 用途必须是住宅)。

   5.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打 印最近一年社保清单供幼儿园查验)。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6 月 12 日,作为计 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港澳籍的适龄儿童按非深户积分)

   1.填写好的《深圳市龙华区 2020 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 (从招生网站下载打印)、《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 集表》。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 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3.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 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 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 份证明材料)。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 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 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 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 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 用途必须是住宅)。

  5.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 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 书。

   7.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6 月 12 日,作为计 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2.注册资料

  被正式录取的幼儿(新生),于8月27日携以下资料入园注册。(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1)《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到龙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地址:龙华区大浪办事处华旺路68号,咨询电话:29821199转2)。

  (2)《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及《查验证明》(由辖区社康中心查验后提供证明)。

  (3)一寸红底半身彩照8张,全家生活照1张(4R)

   二、关于招生地点及资讯发布

  (一)招生地点:资料提交初审安排在龙华区第一幼儿园一楼绘本馆。

  (二)资讯发布:招生简章(招生工作方案)、初审类别(积分)、录取情况及招生过程中的各类资讯,均发布在龙华一幼微信公众号(或门口公示栏),请申请学位的家长关注公众号资讯。

  三、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

  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关于学位房锁定

  幼儿园报名已实行学位房锁定(期限三年),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幼儿园3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请申请幼儿园学位的家长在购房或租房之前先确认该房屋学位是否已被使用(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五、其他提示

  1.如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幼儿园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职能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阳光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

  2.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3.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幼儿园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延伸阅读:

  龙华区2020-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问题答疑

  深圳幼儿园补贴申请指南(标准+材料+流程)

  龙华区2020-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指南 试行积分入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1】可获龙华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入口、锁定查询入口、在园儿童补贴申请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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