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东周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导语光明东周幼儿园是光明区一所公办幼儿园,不属于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整个东周社区招生。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81号)和《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0〕114号 )相关要求,本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我园设立于2020年3月,系光明区政府批准设立的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12440300MB2D30336L。幼儿园位于光明街道华夏二路华明苑A栋,占地面积为3910.1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405.54平方米,户外面积2426.4平方米。绿化面积为680平方米。
东周幼儿园以《规程》、《纲要》为指导思想,以“至真至善,厚德致远”为思路,以“种下一颗真善美的种子”为理念,培养具有幸福感、适应未来发展的儿童。
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教费为966元/生/月,伙食费为400元/生/月。
咨询电话:0755-27407549,27401284。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48名。
三、招生范围
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6月20日—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小班线上报名:适龄儿童报名方式可通过光明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http://yk.kiway.cn/visitgmxqzs)进行线上申请(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拍照(保证清晰),通过电脑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儿童的初步积分,最终积分以审核为准。
(三)材料核验:7月1日—7月7日分批进行
核验地点:光明街道华夏二路华明苑A栋光明东周幼儿园长廊(家长不得入园)。
核验时间:
7月1日至7日工作日9:00—12:00;14:00—16:00
核验的报名材料:
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短信通知的时间节点错峰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等文件相关规定。
五、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录取方式,具体规则如下:按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录取,先从第一类型开始录取,还有学位时再录取下一类型,额满即止,即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依次类推;同一学位类型有多个申请人且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六、公布结果
本园不晚于7月10日前将在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以短信方式通知家长;如还有剩余学位报教育局审核公布后继续开展第二批招生工作。
七、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公办园不提供校车接送服务,请家长合理选择就近幼儿园申请学位。
(咨询电话:274017549 黎老师, 27401284 胡老师)
延伸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20】可获光明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招生系统、招生范围、补贴申请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