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华盛观荟幼儿园2020年秋季扩大招生简章

导语好消息,龙华区公办幼儿园华盛观荟幼儿园即将启动扩大招生,有需要的家庭赶紧了解下具体情况吧,招生方案都给大家准备好了。

华盛观荟幼儿园

2020-2021学年扩大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81号)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办园实际情况,本园2020年秋季扩大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华盛观荟幼儿园地处福城街道华盛观荟花园内,为龙华区华盛观荟小区配套幼儿园,是龙华区教育局承办的公办园,于2019年11月份开园,办园规模为9个班。

  收费标准为:保教费840元/月,伙食费400元/月

  园内教室温馨舒适,教学设备现代化;并配置多个功能室,美术室、科学室、音乐室、绘本室等;优秀的教师团队是我园的高端软件,我们以“用一颗儿童之心,做一件幸福之事”为办园目标,为幼儿创设有准备的环境,使其自由探索、发现,努力实现“提升教育品质,回归教育本真”的教育理念。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为:28020910, 18925210032 。

  二、招生范围

  龙华区华盛观荟幼儿园属华盛观荟小区配套幼儿园,幼儿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福民社区扩大招生。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规模

  大班:计划招收 23人,2014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四、确定报名资质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儿童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一)儿童出生证明;

  (二)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

  (三)儿童所在家庭持有家庭居住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或本小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本小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本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或本小区)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含自建房、小产权房、集资房、军产房)。

  5.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2020年7月24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深圳市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五、招生原则

  (一)就近入园原则。幼儿园优先满足华盛观荟小区生源,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福民社区扩大招生。

  (二)先类型再积分原则。幼儿园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按照一至六类招生类型及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龙华区华盛观荟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详见附件)

  (三)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同一学位类型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六、学位类别和积分办法

  幼儿园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分别进行,学位积分办法详见《龙华区华盛观荟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龙华区华盛观荟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一):

  

  龙华区华盛观荟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二):

  

  七、报名时间及学位申请流程

  (一)招生宣传:7月20日开始。

  (二)公告招生信息。

  1、现场报名时间:7月23日(上午09:30)—7月24日(下午17:00)截止,只接受幼儿园现场报名申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指引:

  (1)家长自行下载《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点击蓝色字体下载)进行填写并打印,前往幼儿园现场报名时带来。

  (2)家庭信息填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是单亲家庭,需在“是否单亲监护”选择“是”)。

  (3)房产地址填写:按房产证书上的地址填写。

  (4)计生信息填写说明: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规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2016年1月1日之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有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子女且至今只有一个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属独生子女。

  2016年1月1日之后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没有相应的奖励政策,属全面二孩

  (三)幼儿园现场核验材料:7月23日—24日(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初审地点设在华盛观荟幼儿园二楼办公室。

  (四)录取情况公布:7月25日公布在幼儿园公示栏

  (五)新生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八、初审所需提供材料

  在规定的时间段,家长携各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材料核验。

  幼儿园核验合格后,出具回执。

  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初审材料至幼儿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所需材料如下: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填写)。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3.儿童出生证。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7月24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二)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台湾籍适龄儿童按龙华区户籍积分)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三)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儿童出生证。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港澳籍的适龄儿童按非深户积分)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3.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7.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7月24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九、计生及内地居民采集表登记办法

  (一)幼儿入园计生信息核对业务渠道:

  一是网上全流程办理;二是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计生信息登记不再开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将利用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实施入园儿童家长计划生育信息后台比对。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如复核时间截止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为避免高峰期办理现场长时间等候,建议家长选择网上全流程办理该业务,手机下载“i深圳”APP,进行新用户注册登录并选择“区级服务”—龙华区—政务服务—个人办事,搜索“入学、入园计生信息核对、录入”事项,进行申办操作。

  办理进度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如收到“预审通过”和“办结”提示短信,表示该业务办理成功,无需再去现场办理;如收到“预审驳回”提示短信,则请家长按照驳回原因重新备齐申请材料、提交申办或者带齐资料前往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二)内地居民采集表网上全流程办理渠道:

  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注册“广东政务服务网”或“i深圳”APP账号进行办理,登录后搜索“流动人口信息打印”事项,?择居住地所在街道(仅限打印本人),填报个人信息,选择邮寄,保存递交,将通过“中国邮政速递”方式邮寄给家长。(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十、正式录取幼儿(新生)入园注册所需资料

  (一)《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到龙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地址:龙华区大浪办事处华旺路68号,咨询电话:29821199转2)。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及《查验证明》(由辖区社康中心查验后提供证明)。

  (三)一寸半身彩照9张,生活照1张、全家福1张。

  (四)银行缴费单。

  十一、注意事项

  (一)招生地点:资料提交初审安排在华盛观荟幼儿园二楼办公室,初审类型、录取情况公示在华盛观荟幼儿园大门口公示栏。

  (二)幼儿园核验资料时,家长携带各项资料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幼儿园,幼儿园现场审核合格后,开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幼儿,幼儿园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未按时向幼儿园交齐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不再受理。

  (三)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四)资料审核能否过关,以招生范围划分和上交申请资料的真实完整有关,在指定时间内上交资料的前提下,和上交材料的先后顺序无关。因此,递交资料时,敬请家长不要提前排队。

  (五)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非深户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7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七)租房的家长,须提交2020年7月24日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正式入园前(2020年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2020年7月24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附件2),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八)幼儿园报名已实行学位房锁定(期限三年),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幼儿园3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

  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请申请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学位的家长在购房或租房之前先确认该房屋学位是否已被使用(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九)已取得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不得留级重读。

  (十)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无误。

  (十一)家长填写的手机号是接收幼儿园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十三)龙华区华盛观荟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28020910, 18925210032

  (接听时段: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4:00)

  联系人:肖老师

  延伸阅读:

  龙华区2020-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问题答疑

  深圳幼儿园补贴申请指南(标准 材料 流程)

  龙华区2020-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指南 试行积分入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1】可获龙华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入口、锁定查询入口、在园儿童补贴申请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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