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金侨幼儿园2020年秋季小中班扩招公告

导语龙华金侨幼儿园因为还有剩余学位,现在扩大招生,面向新澜社区、桂花社区、松元夏社区、观城社区、新田社区、牛湖社区的适龄儿童招收小班中班孩子。

深圳市龙华金侨幼儿园2020年秋季小中班扩招公告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81号)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办园实际情况,现我园中班、小班年级面向幼儿园所在新澜社区、桂花社区、松元夏社区、观城社区、新田社区、牛湖社区扩大招生。

  一、招生范围

  为增加学位供给,提供更多优质学位,深圳市龙华区金侨幼儿园现有学位富余,面向新澜社区、桂花社区、松元夏社区、观城社区、新田社区、牛湖社区扩大招生。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规模

  小班健康的适龄儿童: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招生人数40人

  中班健康的适龄儿童: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招生人数21人

  收费标准:保教费:924/月;伙食费:400/月

  三、确定报名资质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儿童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一)持有儿童(通行证或护照等)、儿童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二)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

  (三)儿童所在家庭住址并持有家庭居住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

  (四)龙华区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秋季招生不含外籍儿童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深圳市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四、招生原则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我园2020年秋季招生面向新澜社区、桂花社区、松元夏社区、观城社区、新田社区、牛湖社区扩大招生。

  五、学位类别和积分办法

  学位积分办法详见《龙华区共享学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二)和《龙华区共享学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三):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来园报名:7月20—7月24日

  (二)幼儿园现场核验材料:7月21日—24日(时间:9:00—17:00),审核地点设在幼儿园内。

  (三)录取情况公布:7月25日

  (四)新生注册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初审所需材料

  在规定的时间段,家长携各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材料审核。幼儿园审核合格后,出具回执。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材料审核至幼儿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所需材料如下: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幼儿园提供)。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3.儿童出生证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

  (二)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台湾籍的适龄儿童按龙华户籍积分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幼儿园提供)。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三)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幼儿园提供)。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儿童出生证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港澳籍的适龄儿童按非深户积分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幼儿提供)。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3.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7.计划生育信息登记。

  八、计生及内地居民信息采集表登记办法

  (一)幼儿入园计生信息核对业务渠道:一是网上全流程办理;二是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计生信息登记不再开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将利用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实施入园儿童家长计划生育信息后台比对。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如复核时间截止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为避免高峰期办理现场长时间等候,建议家长选择网上全流程办理该业务,手机下载“i深圳”APP,进行新用户注册登录并选择“区级服务”—龙华区—政务服务—个人办事,搜索“入学、入园计生信息核对、录入”事项,进行申办操作。办理进度将以短信形式通知。

  如收到“预审通过”和“办结”提示短信,表示该业务办理成功,无需再去现场办理;如收到“预审驳回”提示短信,则请家长按照驳回原因重新备齐申请材料、提交申办或者带齐资料前往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二)内地居民采集表网上全流程办理渠道:

  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注册“广东政务服务网”或“i深圳”APP账号进行办理,登录后搜索“流动人口信息打印”事项,选择居住地所在街道(仅限打印本人),填报个人信息,选择邮寄,保存递交,将通过“中国邮政速递”方式邮寄给家长。(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九、正式录取幼儿(新生)入园注册所需资料

  (一)《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到龙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地址:龙华区大浪办事处华旺路68号,咨询电话:29821199转2)。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及《查验证明》(由辖区社康中心查验后提供证明)。

  (三)一寸半身彩照8张。

  十、注意事项

  (一)招生地点:家长无需在网上报名,准备好资料到幼儿园审核。

  (二)幼儿园资料审核时,家长携带各项资料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幼儿园,幼儿园审核合格后,开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幼儿,幼儿园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未按时向幼儿园交齐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不再受理。

  (三)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四)审核能否过关,以招生范围划分和上交申请资料的真实完整有关,在指定时间内上交资料的前提下,和上交材料的先后顺序无关。因此,递交资料时,敬请家长不要提前排队。

  (五)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六)非深户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7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七)租房的家长,须提交2020年6月13日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正式入园前(2020年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八)龙华区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报名已实行学位房锁定(期限三年),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幼儿园3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请申请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学位的家长在购房或租房之前先确认该房屋学位是否已被使用(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九)已取得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不得留级重读。

  (十一)家长在表格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幼儿园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十三)金侨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755-28031263 联系人:高菲

  延伸阅读:

  深圳幼儿园补贴申请指南(标准 材料 流程)

  龙华区2020-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指南 试行积分入园

  龙华区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扩大招生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1】可获龙华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入口、锁定查询入口、在园儿童补贴申请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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