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上油松振声幼儿园2020年秋季扩招公告
导语龙华区上油松振声幼儿园是一所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是油松社区,不过因为还有剩余学位,所以面向松和社区、富康社区、新牛社区、民强社区、民治社区、大岭社区扩大招生。
龙华区上油松振声幼儿园2020秋季扩招公告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81号)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20〕39号)的文件要求,做好本学年招生工作,幼儿园结合办学实际情况,2020年秋季学期现扩大招生范围。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上油松振声幼儿园位于龙华街道上油松后山工业区内,创建于2019年2月(开园时间2020年6月),为区属公办园。
幼儿园占地面积5413.17平方米,总建筑总面积4369.25平方米,户外场地面积3795.39平方米,办园核准规模为15个班级。它有着独特的优势:办学规模较大,学位充足,拥有独立场地,户外活动面积宽阔,环境自然有趣,崇尚原生态等,软硬件条件设施均按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标准配置。
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深圳市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收费收取,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保教费840/人/月,伙食费400/人/月。招生咨询电话:0755-23764373。
二、招生范围
龙华区上油松振声幼儿园优先录取幼儿园所在油松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现有富余学位,面向松和社区、富康社区、新牛社区、民强社区、民治社区、大岭社区扩大招生。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规模
根据幼儿园招生需求,计划招收:
小班:计划招收43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中班:计划招收81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大班:计划招收143人,2014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三、确定报名资质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国家、省、市、区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不含外籍儿童,下同)。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儿童。
(五)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台湾籍的适龄儿童按龙华户籍积分)。
(六)港澳籍的适龄儿童(港澳籍的适龄儿童按非深户积分)。
四、招生原则
(一)就近入园原则。幼儿园优先招收上油松社区居委会范围内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面向松和社区、富康社区、新牛社区、民强社区、民治社区、大岭社区扩大招生。
(二)先类别再积分原则。幼儿园遵循一类至六类以“先类别再积分”依次录取,额满即止。(上油松振声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详见附件)
(三)同类别同积分抽签原则。同一类别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五、招生类别
根据幼儿在招生地段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为六个学位类型,按积分办法(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积分办法(二)适用于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有学位富余面向所在社区扩招情形。
加分项:
六、报名时间及学位申请流程
(一)报名时间:7月20日(上午09:00)-7月24日(下午18:00)截止,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请蓝色字体如实填写《龙华区上油松振声幼儿园学位申请表》
(三)公布初审类别(积分):7月25日
幼儿园根据家长在系统中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并根据龙华区上油松振声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见附件)对每个适龄儿童进行初次评分。结合幼儿园招生计划及报名人数情况,公布进入材料核验的学位类别,并通过家长预留在系统中的手机号码短信通知是否进入初审。
(四)幼儿园初审(现场核验材料):
初审时间:7月25日(9:00—16:00)
初审地点:幼儿园1号楼音体室
(五)资格审核(幼儿园复核):7月26日
(六)录取情况公布:7月26日
(八)新生注册时间:具体时间幼儿园另行通知。
七、初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在规定的时间段,家长携各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材料核验初审。幼儿园初审合格后,出具回执。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初审材料至幼儿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所需材料如下: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龙华区2020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3. 儿童出生证。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二)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台湾籍的适龄儿童按龙华户籍积分)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提前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三)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 儿童出生证。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2020年7月 31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港澳籍的适龄儿童按非深户积分)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3.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7.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八、计生及内地居民采集表登记办法
(一)幼儿入园计生信息核对业务渠道:
一是网上全流程办理;二是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计生信息登记不再开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将利用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实施入园儿童家长计划生育信息后台比对。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如复核时间截止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为避免高峰期办理现场长时间等候,建议家长选择网上全流程办理该业务,手机下载“i深圳”APP,进行新用户注册登录并选择“区级服务”—龙华区—政务服务—个人办事,搜索“入学、入园计生信息核对、录入”事项,进行申办操作。办理进度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如收到“预审通过”和“办结”提示短信,表示该业务办理成功,无需再去现场办理;如收到“预审驳回”提示短信,则请家长按照驳回原因重新备齐申请材料、提交申办或者带齐资料前往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二)内地居民采集表网上全流程办理渠道:
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注册“广东政务服务网”或“i深圳”APP账号进行办理,登录后搜索“流动人口信息打印”事项,选择居住地所在街道(仅限打印本人),填报个人信息,选择邮寄,保存递交,将通过“中国邮政速递”方式邮寄给家长。(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九、正式录取幼儿(新生)入园注册所需资料
(一)《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到龙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地址:龙华区大浪办事处华旺路68号,咨询电话:29821199转2)。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及《查验证明》(由辖区社康中心查验后提供证明)。
(三)儿童一寸白底半身彩照 8 张。
十、注意事项
(一)招生地点:资料提交初审安排在上油松振声幼儿园 1号楼音体室。
(二)幼儿园初审时,家长携带各项资料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幼儿园,幼儿园初审合格后,开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幼儿,幼儿园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未按时向幼儿园交齐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不再受理。
(三)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四)初审能否过关,以招生范围划分和上交申请资料的真实完整有关,在指定时间内上交资料的前提下,和上交材料的先后顺序无关。因此,递交资料时,敬请家长不要提前排队。
(五)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非深户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8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时间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七)租房的家长,须提交2020年7月31日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正式入园前(2020年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积分计算截止时间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2020年7月31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八)龙华区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报名已实行学位房锁定(期限三年),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幼儿园3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请申请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学位的家长在购房或租房之前先确认该房屋学位是否已被使用(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九)如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幼儿园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职能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幼儿园阳光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
(十)已取得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不得留级重读。
(十一)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十二)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幼儿园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十三)招生咨询电话:
龙华区上油松振声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0755-23764373、17727903215;
联系人:郑老师
接听时段: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延伸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1】可获龙华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入口、锁定查询入口、在园儿童补贴申请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