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报16批次食品不合格

导语深圳市场监管局通报了16批次近期查处的不合格食品!你最近有吃这些食品吗?快来看看都有些什么吧!

  7月27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0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二十三期)。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690批次,涉及经营主体404家次。

  共检测食品指标3947项次,抽检合格率为97.7%,发现不合格样品16批次。

  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餐饮食品2批次,蛋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酒类1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饮料2批次;

  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

  凉茶、食用油等

  1、一批次凉茶抽检不合格

  2、一批次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超标

  通报中显示,该批次不合格油品受检单位为深圳市展华实验学校食堂,样品名称为食用植物调和油,不合格项目为乙基麦芽酚。按照标准要求,乙基麦芽酚不得使用。该油品检出的乙基麦芽酚含量极低,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

  什么是乙基麦芽酚?

  乙基麦芽酚(ethylmaltol)是一种人工合成香料,白色针状晶体或白色的结晶粉末,易溶于热水、乙醇、丙二醇及氯仿,具有持久的焦糖和水果香气,稀溶液具有甜的果香味,因其具备弥补食品本身的香味缺陷,赋予部分食品生动的原滋味,加强食品的香味的作用而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工业。

  选购食用油注意事项

  1、尽量选择到综合性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等购买食材或包装食品。购买时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选购预包装食用植物油时,应注意查看标签 ——

  单一品种食用植物油应使用该种食用植物油的规范名称,不得掺有其他品种油脂。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产品名称应统一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调和油不能以其中某成分来命名,如“橄榄调和油”、“亚麻籽调和油”,还应在标签上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3、定期关注监管部门公布的食品抽检信息 ,避免购买到不合格产品。

  食品安全交易纠纷维权

  一、网购食品出问题该找谁?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即卖家)要求赔偿。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赔偿后,第三方网络平台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食品生产者追偿。若第三方网络平台提供者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二、网购出问题该如何维权?

  市民朋友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网站平台投诉:一般大型购物网站设有客服中心或投诉入口,可处理各种交易纠纷。

  网上报案:一旦遇到虚假购物、伪装客服网上“钓鱼”等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向快递公司投诉:如果是寄送环节出了问题,并非商家,这种情况应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可以联系快递公司反馈或投诉。

  拨打12345投诉:与普通商品一样,网购发生消费纠纷,也可以拨打12345投诉。  

  完整版不合格样品名单

  (点击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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