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楼市限购政策(买房条件+申购)
导语在深汕合作区买房有什么条件?限购吗?要提供无房证明、社保证明这些材料吗?买房后限售期多久?详情说明见正文。
根据南都湾财社之前发布的内容,深汕住建水务局表示“《关于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内容虽没有正式文件但已在实施落地”。
一是放开限购,暂停对自然人实施商品住房限购,即无需提供无房证明;
二是优化商品住房转让管理,即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2年内禁止转让;
三是推行优先申购制度,小于120平商品住房仍旧优先面向深汕辖区户籍居民销售,第二批销售放开对其他区域客户购买;大户型购买资格不限。
并且,购房者或其家庭在深汕辖区内已有商品住房的,不再享有优先申购资格。
此前,深汕合作区的限购政策则为:
1.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1套;
2.另外据2019年底起执行的限售政策,居民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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