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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民办学校录取办法解析(直升+摇号+积分)

导语 2020年起光明区的民办学校小一初一报名录取规则较以往有所不同,开始实施优先直升其次摇号录取原则。不过,如果你是在二三志愿填的民办学校,那是按照积分录取的。

  光明区民办学校录取办法盘点

  备注:光明区的民办学校招生是在学位申请系统内进行,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和第二三志愿填报的民办学校录取规则是不一致的。

  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

  首先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本校六年级毕业且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申请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本校直升学生录取完成后,仍有学位的,再录取其他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学生,申请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二三志愿民办学校

  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及第二次录取(有空余学位会进行补录)之后,仍未被录取的,光明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高低排序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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