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梅花山庄幼儿园2021年春季招生通知

导语梅花山庄幼儿园是龙华区民治街道的一所民办幼儿园,属于深圳市一级幼儿园。目前,梅花山庄幼儿园已发布2021年春季招生公告,具体招生方案详见正文。

  为了更好的开展幼儿园2021年春季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方案,招收下学期适龄入园儿童,现将幼儿园2021年春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招生对象及规模

  年龄对象

  小班: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儿童

  中班: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儿童

  大班: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儿童

  招生人数:

  小班:10人

  中班:12人

  大班:15人

  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递交资料时间:

  2020年12月9日-12月12日

  (上午8:00-11:20,下午14:30-17:30)

  递交资料地点:幼儿园保安室(幼儿园初步审核家长提交的资料,并打电话通知家长来园审核资料。)

  (提交的资料复印件请按资料清单顺序装订好,准备齐全,以便工作人员初审)

  2、终审资料

  打电话时间:12月15日

  具体审核时间以幼儿园电话通知为准

  3、公布录取时间:

  (以幼儿园电话为准)

  幼儿园学位名额有限,报满为即止!

  入园材料准备

  (以下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复印件)

  1.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点击蓝色字体下载,填写并打印)

  2.儿童身份证(如正在办理中可先交递交办理回执)

  3.儿童出生证明。

  4.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5.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或内地居民信息采集表、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6.父母一方居住证(非深户)

  7、社保证明(非深户)

  8、梅花山庄幼儿园儿童健康状况报告点击蓝色字体下载表格填写

  确定报名资质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儿童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一)持有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二)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持有家庭居住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或小区)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内?居民信息采集表)

  录取原则

  (一)就近入园原则。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幼儿园优先满足梅花山庄小区生源,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沙吓村、东边村、水尾村、向南村、塘水围社区扩大招生。

  (二)先类型再积分原则。幼儿园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按照一至六类招生类型及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龙华区梅花山庄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详见下图)

  (三)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同一学位类型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注意事项

  (一)入园资格材料审核时,家长携带各项资料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幼儿园,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幼儿,幼儿园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未按时向幼儿园交齐核验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不再受理。

  (二)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三)资格审核能否过关,以招生范围划分和上交申请资料的真实完整有关,在指定时间内上交资料的前提下,和上交材料的先后顺序无关。因此,递交资料时,敬请家长不要提前排队。

  (四)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非深户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六)租房的家长,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租赁凭证(信息)

  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招生咨询电话:

  0755-28191884

  (接听时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延伸阅读:

  2020-2021学年龙华区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指南

  龙华区2020-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指南 试行积分入园

  2021年龙华区幼儿园春季学期招生信息汇总表(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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