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1年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办法

导语根据深圳市教育局通知,2021年对初二和初三学生进行物化生实验实操考核,成绩会纳入中考档案,具体考核办法、评分等详见正文。

《深圳市2021年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及方式

  (一)考核范围:教育部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生必做实验,具体内容附后。

  (二)考核方式:2021年实验操作考核采取考生现场操作现场评分(以下简称现考现评)方式。

  另设部分信息化考试试点学校(名单见附件1)),该类学校同时采用考生现场操作实时录像考后网上集中评分(以下简称现考后评)方式,对实验仪器、实验操作、实验习惯等方面进行评分。

  学生考核成绩按照10分制呈现,以“合格与待合格”等级形式,成绩由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

  1.九年级。从课程标准学生实验考核范围中选择物理、化学实验各3个,命制3套实验操作试题,每套试题含物理、化学实验各1个,具体试题见附件2。

  2.八年级。从课程标准学生实验考核范围中选择生物3个实验命制试题,具体试题见附件2。

  (三)考核对象:2021年深圳市九年级毕业生和八年级学生。

  二、考核相关工作安排

  考核时间

  2021年5月22日-23日。

  实验考核时间

  (1)九年级学生。每个学生实验考核时间总共10分钟,其中,物理实验操作5分钟、化学实验操作5分钟。考生可以自行确定物理、化学实验的先后操作顺序,自行分配实验操作考核的时间。可以提前完成实验离开考试室,但10分钟结束必须停止操作。

  (2)八年级学生。生物实验操作5分钟。可以提前完成实验离开考场,但5分钟结束必须停止操作。

  补考说明

  因受伤、生病及意外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考生,各区于5月29日统一安排补考,补考结束后于5月29日下班前将答题卡送至市教科院505办公室(联系人:刘宣莹,联系电话:25911659)。

  评分情况

  每科试题满分为10分,一般为5个给分点,每个给分点2分,监考教师按照评分标准、细则,现场评定考生分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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