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23年小一新生入学指南

  九、重要提示

  请家长积极配合做好网上提交资料的相关准备,并按时完成提交。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请及时与所申请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联系电话见文末表格。招生工作咨询点于5月31日启用,“材料初核”期间(6月8日-6月15日)不受理现场咨询,其余时间对家长开放,具体工作时间、截止咨询日期以招生工作咨询点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

  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将直接影响最终验核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家长填写错误导致审核不合格等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

  (一)时间提示: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志愿、拍照或扫描上传申请学位材料原件,否则将无法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

  (二)申请材料提示:

  1.拍照或扫描上传申请学位材料原件至招生报名系统。

  2.申请材料不齐的,招生报名系统不予受理;如申请材料虚假,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如居住证、《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社保等是否过期或停缴。如果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将无法参加积分排位。

  4.申请材料审核通过,意味着具备了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资格条件,并不代表最终能够被公办学校录取。最终是否被公办学校录取,由公办学校提供学位数、学位类型及积分等因素综合决定。

  5.家长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后,审核结果公示期间,如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申请复核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提交复核材料。公示审核结果?内,除户籍材料外,其他材料均不得更换,只能在原材料基础上修改信息有误部分。错过复核申请时间,将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6.对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的家庭,将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7.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利用擅自转租、互换、出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住保部门严肃处理。

  (三)学位房锁定提示:坪山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将继续实行学位锁定政策。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如适龄儿童、少年成功被坪山区公办学校录取并到录取学校注册报到后,将对该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所用住房进行学位锁定,小学锁定6年,初中锁定3年。如学位已锁定,该房屋不能被其他家庭用于申请公办小学或初中学位。

  (四)民办学校学位补贴提示:符合市政府《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办法》规定的,在坪山区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位补贴;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五)收取儿童、少年预防接种证提示:按《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少年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号)要求,新生报到注册时,学校需收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请家长自带儿童、少年《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就近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并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少年也可在“深圳卫健委”公众微信号,点击便民服务,进入打疫苗,选择入学查验进行查询打印。

  (六)学位申请所需材料的相关模板:请关注“深圳坪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指南中扫描二维码下载,或在坪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官方网站(https://www.szpsq.gov.cn/psjyjjcjyk/)“文件下载”栏目进行下载。

  (七) 招生期间,坪山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热线: 0755-89353010,0755-28472605;招生投诉电话0755-28344505.

  本指南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坪山区教育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坪山】可获坪山区学位申请最新政策、招生系统入口、学区范围、学位锁定、积分自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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