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坝光新村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位申请指南
导语坝光新村幼儿园是深圳大鹏葵涌街道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也是坝光新村的配套幼儿园。目前,幼儿园已开始2021年秋季招生,具体招生安排详见正文。
大鹏新区坝光新村幼儿园2021—2022学年学位申请指南
幼儿园基本情况
坝光新村幼儿园是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批准、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主管、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举办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幼儿园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4号,属于小区配套幼儿园,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MB2D30985Q)。
幼儿园地处犁壁山山谷,青山环抱,潺潺流水,鸟语花香,总用地面积7221平方米,建筑面积4856平方米,具有儿童化、生态化、智慧化的特点,园舍环境及设备设施按广东省一级园标准配备。教室温馨典雅,多媒体网络平台、钢琴、空调、储物柜等一应俱全,有效地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户外环境宽阔自然,设置了足球场、沙水池、跑道等,幼儿在你追我赶中、我钻你爬中健康成长。
幼儿园现有7个教学班,其中4个小班、2个中班、1个大班,2021年秋季学期计划招生人数共25人,其中小班25人、中班0人、大班0人。
招生对象及年龄要求
(一)招生对象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儿童。无法提供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原则上不予报名。
(二)各年龄段要求
1.小班:2017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中班: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3.大班: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招生范围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光新村及周边居民的适龄儿童。
学位申请流程
(一)学位申请流程
1.网上预报名。5月27日10:00—6月9日24:00,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幼儿园报名”,选择入读的幼儿园进行报名。
2.现场提交材料。6月18日—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家长向幼儿园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幼儿园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地点:坝光新村幼儿园二楼音体室,届时将分批核验材料,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6月20日前幼儿园完成资料审核;
3.系统提审资料。6月21日—6月25日,由后台统一进行报名资料的提审。
4.查询录取结果。家长于7月2日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阅录取结果。
5.公布录取结果:7月9日幼儿园通过公众号及公告栏公布录取名单。
(二)补录
正常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启动招生补录:
1.网上预报名时间:7月13日10:00—7月16日24:00;
2.现场审核材料时间:7月17日-7月18日;
3.系统提审资料时间:7月19日-7月21日;
4.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22日。
5.公布录取结果:7月23日幼儿园通过公众号及公告栏公布补录幼儿名单。
(三)新生注册
我园将在开学前安排新生家长会、新生缴费、新生报到注册的时间,凡被本园录取的儿童,请家长关注本园新生QQ群公告动态或拨打幼儿园电话咨询了解新生注册的安排。
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相符,每份材料统一用A4纸各复印一份。
(一)现场提交的必备材料
1.《大鹏新区幼儿园2021年秋季*班学位申请表》一份。家长网上预报名成功后,从系统导出申请表签名提交。
2.儿童身份证或出生证、港澳台通行证(回乡证)、护照等任一身份证明材料。
3.儿童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身份证。同时,非深户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通行证(回乡证)。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4.所在家庭户口簿(港澳籍提供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6.住房有关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现场提交附加材料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消防救援人员、抗疫一线医疗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军人子女须提供相关登记备案材料。
(三)入园前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信息核验(8月底前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儿童入园体检表(儿童父母或监护人须于8月中下旬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
3.儿童接种证(复印姓名页和接种记录页)。
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产权份额≥51%。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全市统一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规定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发票或2-3张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可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产权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儿童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于亲属关系的说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
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无法提供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的租房家庭,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此前已办理的且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备注:根据《深圳市社区网格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社区网格管理部门不再接受个人申请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也无法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但可在公安局官网上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并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户租房人员须提供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3.公共租赁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人才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或人才住房专营机构)签订的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属于原村民祖屋类别的,应由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属于祖屋的相关说明材料。
6.特殊住房(包括军产房、集体宿舍、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
(1)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材料。
(2)集体宿舍: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信息)、内地居民采集表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b.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c.雇主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于集体宿舍的说明材料。
(3)统建楼、集资房: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有关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4)自建房: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征拆”对象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
(5)商务公寓:除提供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上述特殊住房有关证明材料的模板可点击蓝字“表格下载”进行保存下载,证明材料请按照模板出具。
(二)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家长可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
1.在深圳接种且持有接种卡或条形码的儿童,家长可关注公众号“深圳疾控”或“深圳市卫健委”,进入“便民服务-约疫苗-入学查验”,进行查验并直接打印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2.在异地接种儿童或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档案信息的儿童,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并开具此证明。
(三)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申请审批表;属于收养儿童,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关系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收费标准
我园所有收费标准都已通过上级部门核准及备案,保教费840元/月,4200元/学期,伙食费400元/月,2000元/学期,合计6200元/学期。其它代收费项目(被子、园服等)均为家长自愿选择。
其他提示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方案,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提交申请材料。没有预报名或申请材料不齐或其他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到幼儿园递交申请材料的,其先后顺序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
(三)为避免网上预报名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建议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错峰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信息不一致的;
3.未在指定时间段申请学位的;
4.同时申请两所以上(含两所)幼儿园的。
(五)新区全面实行公民办幼儿园统一平台网上报名招生系统,所有儿童须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平台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相关咨询电话
坝光新村幼儿园招生咨询:84316166
大鹏新区幼儿园招生投诉电话:28333040
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咨询中心:84465000
葵涌办事处计生办:89778630
葵涌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89778333
深圳市社保局大鹏分局(葵涌):84206962
新区妇幼保健院:8430676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3】可获大鹏新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招生系统入口、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