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导语 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是龙岗宝龙街道的一所公办幼儿园,办园等级为广东省一级。目前,龙岗中心幼儿园正进行2021年秋季招生,要读小班和大班的赶紧了解下,具体招生安排详见正文。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创建于1994年,是龙岗区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编号:12440307G347836018。
幼儿园位于宝龙街道紫苑街88号,幼儿园占地面积8310平方米,建筑面积7982平方米,办学规模16个班,其中小班5个、中班6个、大班5个。
二、招生对象
本次招生对象为:
01、小班幼儿
2017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25名。
02、大班幼儿
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30名。
三、招生范围
(一)宝龙街道龙新社区的适龄儿童。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四、招生时间
2021年5月31日—7月11日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申请
2021年5月31日—6月18日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2021年秋季幼儿报名信息采集表》,确保报名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完成报名申请。
2021年6月19日起幼儿园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申请。
(二)提交及核验材料阶段
2021年6月19日—7月5日
1、审核《幼儿报名信息采集表》,进行生源分类。生源分类顺序如下:
生源类型1 条件:龙新社区户籍,龙新社区自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幼儿园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龙新社区原住居民祖屋。
生源类型2 条件:龙岗区户籍,龙新社区自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幼儿园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3 条件: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龙新社区自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幼儿园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4 条件:龙新社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龙新社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生源类型5条件:龙岗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龙新社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生源类型6条件:非深户籍,龙新社区自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幼儿园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7条件:深圳市其他区户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龙新社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生源类型8 条件:非深户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龙新社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2、录取办法: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八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 同类同等条件下:龙新社区户籍优先录取。
◾ 同类同等条件下:学区购房的按购房时间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学区租房按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时间先后排序录取(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计算)。
3、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分类顺序(按生源类型1、生源类型2…的顺序)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来园提交学位相关申请资料,幼儿园安排专门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验证。
4、提交和核验幼儿报名资料时间安排:
✔ 提交查验资料时间
6月24日、6月25日上午 8:50-11:20、下午14:30-16:00(地点:幼儿园)。
✔ 幼儿园将家长申请学位提交的资料统一交各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6月26日—7月5日)。
5.申请入园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户口本(幼儿及父母,复印1份,验原件);
(2)儿童出生证、身份证(复印1份,验原件,已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身份证);
(3)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1份,验原件)
(4)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5)住所证明。儿童父母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或其他证明( 复印1份,验原件);
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监护人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其它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6)非深户儿童需提供父母一方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
(7)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建议在我市、区公证部门办理,因疫情未能提供的,可暂缓提供。)
(8)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具体参照我区小一入学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6.关于住房证明材料:幼儿父母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1)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和“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和“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说明:产权登记人须是申请学位幼儿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之一,且所占份额大于50%。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幼儿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此类型房产为特殊住房。
(2)房屋租赁凭证: 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深户幼儿:2021年的5月26日至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需在2021年5月26日及以前;非深户幼儿: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需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强调:租住“回迁房、小产权房”等办不了租赁凭证的,可用网格证明、网格信息代替。
(3)特殊住房的相关材料参照小一学位申请相关规定执行。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深户的到所在社区开具居住信息,非深户的请使用电脑登录市公安局网站,在“居住登记查询”模块中,查询确认本人登记在公办园招生范围内居住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
申请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时间(深户:需在2021年5月26日前;非深户:2020年8月31日前)。
(三)上报教育办拟录取名单
2021年7月6日—7月10日
(四)录取通知
2021年7月11日
幼儿园于7月11日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新生家长录取结果。此外,未接到被录取短信或电话的新生家长,请您重新择园。
(五)做好新生入园前体检,办理新生入园登记
2021年8月30日前
1、新生在7、8月份到就近承担儿童入园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入园体检,建议:龙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2、新生家长于开学前来园领取《缴费通知单》并到指定银行缴纳学费,来园办理入园登记手续 。
六、招生咨询电话
电话:0755—84800111转805
84860693 黄老师、陈老师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紫苑街88号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
七、重要提示
1、报名和验证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请家长认真阅读我园招生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关注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填写好报名表格,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
3、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验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验证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的,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4、年龄不符者报名无效;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不予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及证件不全者,我园不能保证能提供学位。
5、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6、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建有档案的儿童,家长可直接登录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输入幼儿姓名及免疫卡号在网上打印“幼儿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7、幼儿园不提供校车接送。
8、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
(1)保教费 1008元/人/月 (根据深发改 [2015]26号文件省一级园收费);
(2)伙食费 350元/人/月(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5】可获龙岗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入口、公办园名单、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