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十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导语深圳市第十幼儿园是一所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园、广东省一级园,位于罗湖区黄贝街道。目前,深圳第十幼儿园已启动2021年秋季招生,小中大班都有不少学位,具体详见正文。

  2021年8月13日截止:深圳市第十幼儿园2021年秋季新生补录通知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第十幼儿园创办于1994年,坐落于罗湖区沿河北路宁水花园内,为小区配套幼儿园,隶属于深圳市教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4557456152。

  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广东省绿色幼儿园”、“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厨房”、“深圳市首批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深圳市优秀幼儿园”、“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优质幼儿园”,历年来被评为“深圳市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核定班级10个;保教费标准为:1008元/月,伙食费480元/月。

  重要说明:本园由市工务署负责在原址重建,预计于2021年11月开园,最终开学时间以工程竣工移交后,环境筹备及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时间为准。望家长周知,并慎重考虑后再行报名。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0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90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05名。

  招生范围

  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本园主要招收罗湖区黄贝街道水库社区宁水花园小区的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再面向水库社区招生。

  生程序

  (一)接受报名:5月27日—6月11日

  家长可在文末附件下载附件3《深圳市第十幼儿园开园情况告知书》、附件4《适龄儿童学位申请表》、附件5《幼儿积分入学资料审核及自评登记表》(自评方式详见附件1),如需纸质表格可到我园重建临时办公点领取。

  填好后的附件4、附件5两份电子表格发至我园报名专用邮箱(1836711774@qq.com);同时,将填好后的附件3、附件4、附件5纸质版交到我园临时办公点(宁水花园22栋1楼原水库社区警务室)。

  6月11日17:00为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表。

  (二)材料核验:6月15日—7月8日

  我园将根据本园招生计划和报名儿童初始类别从高到低排序,通知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分批次、分时段到幼儿园现场核验报名材料。届时请报名儿童家长留意电话、短信通知,备齐所有证件材料原件(详见附件2、附件5),按时来园验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如因材料核验不合格出现空余学位,将按初始积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通知相关儿童家长到园核验材料。

  (三)录取方式

  本园将参照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方法,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的录取方式。根据宁水花园小区报名儿童的类别和最终积分排序优先录取本小区适龄儿童。

  有空余学位,再按水库社区报名儿童的类别和最终积分情况依次录取。出现积分并列且无法全部录取情形时,将通过现场抽签或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结果。

  7月9日,我园将在十幼门口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通知家长。

  重?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咨询电话:0755-25421586,于老师、罗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1.《深圳市第十幼儿园积分入园指引》

  2.《深圳市第十幼儿园积分入园材料准备明细》

  3.《深圳市第十幼儿园开园情况告知书》

  4.《深圳市第十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适龄儿童学位申请表》

  5.《深圳市第十幼儿园积分入学资料审核及自评登记表》(参照根据2021年罗湖区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备注:附件3至附件5,需点击蓝字自行下载表格。

  附件1深圳市第十幼儿园积分入园指引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附件2深圳市第十幼儿园积分入园材料准备明细

  

  备注: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自有住房(含原住居民祖屋)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应当拥有≥51%的产权。

  3.2021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幼儿园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4.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不接受申请。

  5.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

  6.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申请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且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7.住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应当为所在单位所有或所在单位具有合法使用权,并提供相应证明,且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9.租住在租赁管理部门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如自建房、军产房等)和单位宿舍,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并在该住房实际居住的,须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

  (1)在申请宁水花园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因疫情原因,截止时间延至2021年6月30日),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10.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为准,截至2021年6月30日满一年。同一招生范围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招生范围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1年9月30日。疫情期间租赁合同过期,但仍在原租赁住址实际居住且在社区网格登记的,视为连续租住。

  11.租房和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本市有无住宅类房产和是否连续、实际居住等情况,申请学位时务必如实填报。受理申请后,经幼儿园上门核实,发现没有实际居住的,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12.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告知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延期缴费有关情况的函》:“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的通知,疫情期间未按时缴交保费的不作断保处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8】可获罗湖区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及结果查询入口、幼儿园招生政策、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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