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横岗街道怡美山庄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
导语怡美山庄幼儿园是龙岗区横岗街道的一所公办性质小区配套园,办园等级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目前,有二幼正进行2021年秋季招生,要报名的赶紧了解下,具体招生简章详见正文。
横岗街道怡美山庄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怡美山庄幼儿园创办于2006年9月,是一所省一级公办幼儿园,位于横岗街道中海怡美山庄内,属于小区配套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为:12440307MB2D3410XF。
幼儿园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核定班级数11个班,本学年度计划招收4个小班,共计100人,中班招收少量插班生。
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教费:1008 元/月(根据深发改[2015]26号文件省一级园收费)伙食费:350元/月。
招生咨询电话:89768200李老师、86376611丘老师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共100名。
中班招生对象: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少量插班生。
三、招生范围
龙岗区横岗街道中海怡美山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向怡锦社区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5月31日-6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5月31日起通过“2021秋季新生预报名表”线上填写幼儿预报名信息采集表或到本园保安室现场扫码填写幼儿预报名信息采集表。提交截止时间:6月18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申请。
报名入口:点此进行预报名
(三)现场递交材料
6月19日-6月2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采用分批查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并携带材料按时来园接受查验(查验原件,收A4复印件)。
需查验的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①、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③、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④、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四)、材料查验
6月25日-7月5日
(五)、录取方式
1、采用分类排序的方式进行录取。
2、按中海怡美山庄适龄儿童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八类依次录取,有空余学位向怡锦社区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3、同一类型、同等条件下,按以下条件依次录取。
① 、深圳户籍以儿童户籍迁入时间长短顺序录取。
②、深圳户籍按购房产证发证时间先后排序。
③、非深圳户籍按父母或监护人一方在深缴纳社保(养老险累计缴费月数和医疗险连续缴费月数中,时间长的险种月数)的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④、?深圳户籍用房屋租赁凭证的;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生源分类顺序如下:
第一类
中海怡美山庄小区户籍+祖屋/中海怡美山庄小区内自购商品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
龙岗户籍+中海怡美山庄小区内自购商品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中海怡美山庄小区内自购商品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四类
中海怡美山庄小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中海怡美山庄小区有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的住宅类住房(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中海怡美山庄小区租房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产权份额大于50%的招生地段商品房。
第五类
非深圳户籍+中海怡美山庄小区内自购商品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六类
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第七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第八类
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六)录取时间
7月11日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五、关于居住材料的具体说明
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21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1年6月1日及以前。
②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包含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
③特殊住房的相关材料参照小一学位申请相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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