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取消异地出租车行驶路线限制

导语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结合特区一体化实际,取消了巡游出租汽车颜色标识和运营区域限制。

  深圳取消异地出租车行驶路线限制

  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将出租车分为巡游车和网约车。对于巡游出租车,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有效期不超过五年。同时,结合特区一体化实际,取消了巡游出租汽车颜色标识和运营区域限制。

  当前,深圳市的巡游出租车最多只能乘坐四名乘客,而网约车则形式多样。《条例》统一了出租汽车车辆的基本条件,明确巡游车和网约车车型均为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七座以下乘用车,这也意味着今年市民可能招手打到更多类型的巡游出租车。

  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条例》删除了关于异地出租车需要按照市政府规划的道路交通限定区域、路线行驶和不得在市政府规定的场站以外搭载回程乘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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