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转公学校一览 附相关政策

导语 民办学校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义务教育阶段更加看重公平,所以在教育资源基本充足后民转公也是提上了日程。这些年,深圳已有部分民办学校转型了公办,具体详见正文。

  昨天,黑喵和大家分享了广东省增加公办学位实施办法。

  其中,大家都很关注民转公,所以黑喵今天就跟大家整理了深圳那些民转公学校。

  深圳民转公学校

  黑喵提示:

  因为幼儿园民转公数量实在太多,在此就不介绍了,直接来看看中小学。

  

  从上面可以看到,深圳转型公办的大都是国有民办学校。

  国有民办学校是一种由政府投资建设、民营资本运营的办学体制的学校。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等六个主管部门2009年联合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公办学校的意见》,国有民办学校正是主要清理的对象。

  深圳市部分国有民办学校名单

  罗湖区:

  深圳市龙园外语实验学校

  深圳市鹏兴实验学校

  深圳市明珠学校

  深圳市罗湖区百仕达小学

  深圳罗湖港人子弟学校

  福田区:

  深圳市福田区南开学校

  深圳市福田区云顶学校

  福田区保税区外国语小学

  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

  南山区:

  深圳市南山中英文学校

  龙岗区:

  深圳市龙岗区康桥外国语学校

  宝安区:

  深圳市华胜实验学校

  深圳市宝安区翻身实验学校

  深圳市宝安外国语学校

  教育部要求这些“公参民”学校转型

  另外,在2021年7月份,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就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部署。

  明确“公参民”学校具有以下四种情形的,转为公办学校:

  一是公办学校单独举办或者公办学校与其他公有主体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应转为公办学校。

  二是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经协商一致且条件成熟的,可以转为公办学校。

  三是既有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公参民”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转为公办学校,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学位、继续办学。

  四是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不符合“六独立”要求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转为公办学校或终止办学。

  广东省教育厅明确支持民转公

  根据《广东省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实施办法》,新增公办学位以“新建公办”和“民转公”为主要途径。

  其中明确表示:

  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办学和资产情况摸查,支持民办学校和“公参民”学校按规定逐步转型为公办学校,支持市县政府收回租赁集体资产到期的民办学校举办为公办学校,支持市县、镇街以租赁、协议合作等方式将非财政资金所建学校办成公办学校。

  另外,还明确了:

  优化调整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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