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出台幼儿园托班新规定 明确入托条件、收费、班额等
导语深圳家长们注意啦,面向3岁以下的孩子的深圳幼儿园托班有新消息啦。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文件,拟出台幼儿园托班新规定,大家关注的信息都明确了,具体详见正文。
深圳拟出台幼儿园托班新规定
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深圳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幼儿园设立托班的条件、保育教育范围、收费等做出了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幼儿园举办的面向2-3岁婴幼儿实施保育教育活动的全日制、半日制托班。
入托条件
婴幼儿入托年龄原则上为24个月及以上。
进入幼儿园托班前,应当完成适龄的预防接种,经具备相应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
离开托班3个月以上的,返回时应当重新进行健康检查。
每班不超20人
每个托班婴幼儿人数不超过20人,每个幼儿园托班班级数不超过该幼儿园核定班级数的15%。
需先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
幼儿园在满足片区3-6岁幼儿入园需求后,具备2-3岁婴幼儿开展照护服务的班级教室和师资资源,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登记方可开设托班。
收费管理
幼儿园托班保教费标准实行自主定价,按照托班成本合理分担原则,合理确定托班保教费标准,经区教育和物价部门备案后实行。
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10月16日止。
征集方式:
(一)发送邮件。
电子邮箱:xqjyc2088@sz.edu.cn。
(二)投递信件。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中三路深圳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2092室,邮政编码:518035,电话:8812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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