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21年秋季学期民办学位补贴网上申报指引

导语根据安排,坪山区的民办学位补贴申请是有两次申请机会的,第一次没申请通过可以抓住第二次机会申请,具体申请指引详见正文。

  【申报时间】

  第一次:2021年11月1日9:00-7日18:00

  第二次:11月10日9:00-11日18:00

   说明:第二次申报仅限对第一次申报审核结果有异议及错过第一次申报时间的学生,第一次申报已通过的学生无需再申报。

  1、本学期,需以家长身份信息登录,可在手机或电脑上操作。

  2、申报期间每位学生只能提交一次,无法撤回修改。如若信息填写错误,请在第二次申报时间内重新申报,请广大家长务必认真阅读申报指南。

  【申报渠道】

  1、深圳市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MB2C17341R4440502006001

  2、i深圳APP软件

   注意:其他渠道申报,视为无效申报,一律审核不通过

  【申报对象】

  具有我市中小学学籍,年满6周岁,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我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三)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申报流程】

  电脑端申报流程:

  1、打开浏览器,在网址栏输入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申办地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MB2C17341R4440502006001),并点击【立即办理】

  

  2、登录:用家长身份信息,即微信扫码刷脸登录申报系统(家长必须是学籍系统中录入的成员信息,否则无法登陆)

  不要使用学生的身份信息登录!

  

  3、办理页面:“选择办理区域”下方的方框选择坪山区,“选择办理情形”中选中“默认情形”。

  

  办理页面:拉到页面下方勾选“我已经阅读并同意遵守《服务协议》”、“我已阅读并同意《申办知情同意书》”然后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4、填写表单:进入“填写表单”页面。

  

  5、上传电子材料:

  一是针对老生(仅指2021年春季学期已享受学位补贴的学生)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二是针对本学期小一、初一新生,确保填写的信息准备无误,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三是除上述两类学生外,其他学生需按系统要求提交对应材料。

  

  6、业务申请结果:

  【秒批通过】如图,并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审核结果,请家长注意查收手机短信。秒批通过的家长将收到如下信息内容:秒批通过,业务申请已办结。

  

  【秒批不通过】如图,家长将收到如下信息内容:业务已提交,该笔业务将自动转人工受理。此类家长请耐心等待,约7个工作日,人工审核结果将出来。

  

  7、办结后(审核完成了),收到手机短信。

  手机端申报流程:

  1、打开i深圳app—点击下面栏目【办事】—特色服务栏【秒批服务】-【区级秒批服务】——【坪山区】

  

  

  

  2、【条件自检】此处是家长身份信息-【下一步】-【填写表单】完善信息-【下一步】

  

  

  3、【上传材料】

  一是针对老生(仅指2021年春季学期已享受学位补贴的学生)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二是针对本学期小一、初一新生,确保填写的信息准备无误,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三是除上述两类学生外,其他学生需按系统要求提交对应材料。

  

  4、【核对信息】-点击【确认提交】即可

  

  

  

  5、办结后(审核完成了),收到手机短信。

  请家长认真阅读申报指引并按照指引进行操作申报,若有疑问请先咨询班主任或致电学校学位补贴申报信息专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深圳民办学位补贴申请入口、结果查询、撤销申请重新修改、政策原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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