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各区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政策汇总 符合这些条件的可申请

导语很多家长都想把孩子从老家转到深圳公办学校就读,也有些已在深圳就读的想转到其他公办,其实各区都是有相转学插班政策,具体详见正文。

  最近,很多家长都在问深圳各区公办插班政策,今天黑喵都给大家整理好了,赶紧来看看吧。

  提示:为避免篇幅太长,黑喵把各区政策进行了精简。

  一、光明区

  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生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同一学区的公办学校不能互转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备注:

  只能申请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对应年级其他学校或年级,无空余学位的不接受插班申请。

  二、宝安区

  1.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以招收转学插班,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材料并按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

  2.按照省、市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及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3.学生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深圳户籍学生,确有转学插班需求的,可以到居住地对应招生范围内的公办学校报名,由学区教育办统筹安排。

  (黑喵提示:这个是特殊情况,是学区对应学校没有插班学位的情况下,购房的深户依然可以去登记,然后插班录取完之后如果还有剩余学位的,给你安排一下。)

  三、龙岗区

  1.公办学校原则上受理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居住的龙岗户籍购房学生(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同等入学条件的,优先解决外地转入或未入读深圳市公办学校的学生。

  3.新开办学校以及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材料并按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入学材料和积分类别参照龙岗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4.按照省、市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5.因转学插班学位异常紧张,转学插班申请无法保证录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插班】可获深圳各区公办转学插班政策、最新消息、报名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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