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横岗街道康乐花园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招生通知
导语康乐花园幼儿园是龙岗区横岗街道的一所公办幼儿园,属于深圳市一级幼儿园。目前,幼儿园已启动2022年春季招生,小班中班都有学位,具体详见正文。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2年春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康乐花园幼儿园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职工新村大门口,创办于2001年,是一所市一级公办幼儿园(非小区配套幼儿园)法人登记号为:12440307MB2D518585。
幼儿园占地面积3804m?,建筑面积3429m?,核定办学规模12个班,秋季计划招生14名。
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教费:966/人/月(根据深发改[2015]26号文件公办幼儿园市一级园收费),伙食费:350元/人/月。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8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6名。
三、招生范围
龙岗区横岗街道怡锦社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录取无配套幼儿园小区适龄儿童)。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接受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7日
2021年12月24日起点击“2022年春季新生预报名表”线上填写幼儿预报名表。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申请。
2.现场递交资料时间:2021年12月28日--2021年12月2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采用分批查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原件,留档电子扫描件/A4复印件)
(二)材料核验时间:2021年12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三)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四)录取方式
采用分类排序的方式进行录取
1.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八类依次录取。
2. 同一类型、同等条件下,按以下条件依次录取。
(1)深圳户籍以儿童户籍迁入时间长短顺序录取。
(2)深圳户籍按购房产证发证时间先后顺序。
(3)非深圳户籍按父母或监护人一方在深缴纳社保(养老险累计缴费月数和医疗险连续缴费月数中,时间长的险种月数)的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4)非深圳户籍用房屋租赁凭证的;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3.2022年1月4日下午17点在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生源分类顺序如下:
第一类:招生地段户籍
招生地段祖屋、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龙岗户籍
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深圳其他区户籍
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四类:招生地段户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有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的住宅类住房(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招生地段租房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产权份额大于50%的招生地段商品房。
第五类:非深户籍
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六类:龙岗户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第七类:深圳其他区户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第八类:非深户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关于居住材料的具体说明:
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21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1年6月1日及以前。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包含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
3.特殊住房的相关材料参照小一学位申请相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预报名,按规定时间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二)请家长认真阅读我园招生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备齐学位申请相关材料。
(三)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四)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五)经审核后,我园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录取结果,请家长务必及时关注并回复。
(六)如通知录取幼儿,需到指定银行缴学费,并在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入园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七)新生入园时,请家长带领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体检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学费回执单,办理入园手续
(八)疫情期间: 为保证安全 幼儿园不接受对外参观
招生咨询电话:28688330 李老师、28688331 袁老师
咨 询 时 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5】可获龙岗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入口、公办园名单、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