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卖了之后如何保留粤B蓝牌指标
导语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条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可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出申请。
把车卖了之后如何保留粤B蓝牌指标?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条 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可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出申请。逾期提出的更新指标申请,指标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审核不予通过。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即时)。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官网提出申请。
2.审核:根据广东政务服务网:个人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申请信息发送给各部门进行审核,承诺7个工作日内出审核结果。
3.查询结果。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查询结果。个人对相关部门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相关信息核查部门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核查部门应当反馈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复核结果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4.领取指标证明文件。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提醒:
车辆在异地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手续后,均可凭异地公安交管部门(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流水号回执申请车辆更新指标。
如没有异地的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流水号回执或已丢失,请车主本人带证件到深圳市各车管所智能机器上打印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流水号回执,或关注“深圳交警”公众号,注册“星级用户”—机动车业务—机动车业务办理流水查询,获取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流水号回执。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变更】可获深圳机动车业务办理入口、车牌原号保留指南、机动车夫妻过户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