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有序恢复营业工作指引
导语福田区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已经可以恢复营业了,但按照规定要做好准备并通过验收,具体详见正文。
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5号》及《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恢复营业工作方案》,为确保全区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安全、有序恢复营业,制定本指引。
一、恢复营业时间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恢复线下服务的时间,不早于福田区义务教育同学段学生返校时间(4月11日初三学生返校;初一初二及小学四至六年级4月13日返校;小学一至三年级4月14日返校;幼儿园儿童4月18日返校),按50%限流开放,在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严格实施扫场所码入场,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行程码带星不得入场。
注:场所码可在“微信”→“粤省事”→“粤康码”→“公共场所”→“我是管理员”进入管理员端,完成实名认证,进入绑定页面填写所属区域及场所具体名称,生成“场所申报码”。
二、恢复营业条件
(一)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人员“白名单”
各机构建立以教师、学员等为单元的白名单(附件1),全覆盖、无遗漏分类管理,所有进入培训教学、托管场所的人员均纳入“白名单”管理,“白名单”外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二)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恢复营业“负面清单”
各机构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得恢复营业:
1.培训教学、托管场所在“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及中高风险地区的;
2.恢复营业工作未经属地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批准的;
3.各机构不能保证教职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返岗、复课前在深圳核酸连续3天每日一检的;不能保证恢复营业后,落实扫场所码入场,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行程码带星不得入场的。
4.培训机构学员在深圳市就读的公民办学校由于疫情原因仍未开学,学员未返校则不得参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的培训(托管)。
5.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师生员工存在健康情况不符合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师生员工健康信息申报要求的。(参考附件2)
三、恢复营业前准备工作
(一)强化恢复营业条件验收
1.方案下发后,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立即对照《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清单》(附件7)进行自查,做好恢复营业准备工作。
2. 由各街道牵头,联动市监部门、卫健部门组成专项巡查组按照《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清单》(附件7)对辖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
符合复课要求的机构,巡查组成员须在《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备案表》(附件4)签字、盖章确认,不符合复课要求的机构不予营业。
3.校外培训机构将审核过关的相关资料打包发至福田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邮箱:xwjypxjgk@szft.gov.cn
托管机构将审核过关的相关资料打包发至福田区教育局安全与保障科邮箱:ftjyjaqb@szft.gov.cn
区教育局负责复核校外教育培训机及托管机构的复课资料。复查不过关的机构,区教育局将专项验收。
4.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提交的已审核的复课资料有:
5.教育部门审批备案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均已获得办学许可证,此类机构由教育局对其检查验收。
(二)加强返岗、复课人员健康管理
1.加强重点人员管理。精准掌握返岗、复课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建立市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红黄码师生台账”、“离深人员返岗、复课台账【从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及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有社区爆发疫情的地市、有明显社区传播的地市(或县、区、旗)返深】”,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市外师生员工提前返深。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深,尚在市?的师生员工至少提前3天返深,返深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
3.加强健康监测管理。安排专人收集师生员工健康信息,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机制,发现异常情况迅速联系社区、社康中心等部门,确保迅速准确处置突发情况。
(三)配合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1.配合社区防疫要求,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2.配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托管机构周边环境整治、交通管理和食品安全检查。
(四)做好防疫物资及设备设施保障
1.按要求配备疫情防控物资(详见附件5),及时维修更换不适用的防疫设备,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区,在场所内相对远离学员班级及学员活动区域设置隔离室,具备通风、采光等条件。
2.加强酒精等消毒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五)加强场所环境整治
1.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对机构场所进行定期清洁消毒及开窗通风。
2.主动联系辖区卫健、疾控部门,定期开展场所内物品、环境和污水等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详见附件9、附件10)
3.严格做好培训、托管机构食堂检查、食材配送和食品安全管理,重点针对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
(六)开展疫情防控演练
恢复营业前一周,按照福田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流程(附件6),扎实开展一次师生员工返岗、复课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
四、恢复营业当日及恢复营业后工作要求
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参照《福田区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8),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保障返岗、复课秩序
各机构恢复营业时间后,各机构负责人、行政人员、保健教师、后勤人员等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培训,确保师生员工返岗、复课秩序正常。
(二)严格进入培训、托管场所核验
各机构须安排专门人员核验所有返岗、复课师生员工的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行程卡、健康信息申报卡等信息,符合条件方可进入培训、托管场所,确保进入场所人员都是事先审核通过的人员。同时在培训、托管场所门口设测温卡点和场所码,所有进入人员须统一扫场所码登记、检测体温,进入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
(三)落实核酸检测要求
各机构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安排下,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教员、后勤、食堂、保安、保洁等重点岗位人员每日一检,进入教学、托管场所学员须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机构储备一定量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有发热等十大症状人员在保健教师的指导下及时开展检测。
(四)实行封闭式管理
教职员工上下班严格实行“两点一线”,非“白名单”内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培训、托管场所。师生员工在培训、托管场所内佩戴口罩(体育课、就餐等除外)。快递、包裹一律进行无接触配送,禁止外卖入内。师生员工进入培训、托管场所核验核酸检测、粤康码、行程卡等信息,并检测体温。非必要不举办跨班级活动,最大限度缩小人员活动范围,减少人员交叉流动。
(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机构做好应急预案,针对发生普通发热病例、可疑病例、阳性检测者(包括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封闭场所聚集性疫情等突发疫情情况,科学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应急保障,加强监督管理。联合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组织机构各有关人员,分层次、分形式、多场景反复组织演练,充分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高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应急预案能够即时启动,迅速采取最彻底的措施,以最快速度采取封闭管理、师生员工隔离转运、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健康监测、就医治疗、线上教学等应急措施,最短时间遏制疫情传播蔓延。
(六)实施专项督导检查
恢复营业后,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同级卫生、疾控、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对各机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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