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教科院幼儿园翠峰分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导语盐田区教科院幼儿园翠峰分园是一所公立小区配套幼儿园,属于盐田教科院幼儿园的分园。目前,幼儿园正进行2022年秋季招生,具体详见正文。

  根据《盐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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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基本情况

  盐田区教科院幼儿园翠峰分园坐落在沙头角街道罗沙路1021号御景翠峰小区旁,开办于2017年9月,于2020年6月转为公办幼儿园,是御景翠峰小区配套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8MB2D35399U。

  按照深发改[2015]26号文《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收费标准:保教费924元/月/生。伙食费380元/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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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间(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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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范围

  沙头角片区的适龄幼儿(含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和中英街管理局),优先御景翠峰小区内符合政策的幼儿,参看小区配套幼儿园录取办法。若有剩余学位,面向大片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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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6月20日上午9点—6月29日下午5点。

  (二)报名网址:“盐田区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信息登记系统”

  https://ertong.szftedu.cn/ytzs/login.jsp

  (报名和信息查询建议使用电脑端操作,集中招生时段内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下报名)。

  (三)材料核验:安排在7月2日—7月3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到教科院幼儿园总园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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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所需材料

  (一)《盐田区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幼儿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其中幼儿身份证容缺;

  2.幼儿出生证;

  3.预防接种证。

  说明:港澳籍幼儿,须提供幼儿的港澳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的

  (1)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须大于50%(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供加盖抵押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及《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2)尚未取得产权证明文件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相关部门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

  (3)房产性质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含自有产权的住宅商品房、原居民祖屋、安居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等,房产必须为申请人父母或祖辈所有,其他亲戚朋友的产权住房不予认可,已转让的房产不予认可。

  (4)香港户籍儿童以自有产权住房资格参与公办园学位摇号的,还应出具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购房时间须在2022年6月20日前。

  2.租房的

  (1)提供租赁信息凭证: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或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

  (2)无法提供“租赁信息凭证”的,可用“居住登记信息”相关材料替代,居住登记信息的获取途径如下:

  ①非深圳户籍家长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在“深圳公安”微信服务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找到“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查询”功能,即可查询本人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并下载。(家长在招生系统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②深圳户籍家长必须在申请学位前及时向社区网格管理部门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完成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后,将对申请人的居住信息进行后台比对验核。(家长在招生系统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3)所租房屋性质须为住宅、商住两用、廉租房、公租房、集体宿舍等,不认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承租人须为父母或祖辈,不认可其他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

  3.住在原居民祖屋、祖辈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保障性住房及集体宿舍等特殊房产的

  (1)属于原居民祖屋和祖辈房的,除提供相关住房产权证明外,还需提供居住登记信息;使用祖辈住房材料的,申请人及父母须与祖辈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否则需提供充分的关系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

  (3)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

  (4)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5)属于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提供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

  (6)属于集体宿舍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来源证明(宿舍建房许可证、单位名下房产证、单位名下租赁凭证等证明文件之一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社保清单、居住登记信息。

  (四)居住证及社保材料(深户儿童无需此项材料)

  非深户幼儿申请学位的,须其父母至少一方提供《深圳居民身份证》或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非深户幼儿申请公办园学位的,父母至少一方须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五)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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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方式

  (一)生源类型

  结合学位申请人自身户籍情况及其监护人的房产情况划分为六种生源类型:

  A类:盐田户籍,盐田自有产权房;

  B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盐田自有产权房;

  C类:盐田户籍,盐田非自有产权房;

  D类:非深户,盐田自有产权房;

  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盐田非自有产权房;

  F类:非深户,盐田非自有产权房。

  说明:自有产权房包括住宅商品房、原居民祖屋、安居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或商务公寓等;非自有产权房包括租房、廉租房、公租房或集体宿舍等。

  (二)录取办法

  小区配套园录取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家长认真阅读“录取办法”,有疑问的可以拨打咨询电话或者发邮件。

  小区配套园录取办法:

  优先录取所在小区中的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以及符合2021年6月10日发布的《盐田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过渡期政策的申请人,具体办法如下:

  (1)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按A-B-D生源类型顺序依次优先录取;

  (2)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录取完毕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对实际居住并取得2021年6月10日前登记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小区内申请人,实行过渡期优先政策,按照C-E-F生源类型顺序依次录取;

  (3)优先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按照非小区配套园录取办法进行招录;

  (4)获得小区配套园优先录取的,不再参与其他公办园的录取,未获得优先录取的小区内申请人按类别参与片区招录;

  (5)同类别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以摇号(抽签)的方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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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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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一)招生系统将根据申请人填报信息自动生成初始生源类型,并实时显示各园各类生源填报人数。该显示结果为招生系统中申请人填报的即时数据,供学位申请人参考,最终以关网后线下审核结果为准。

  (二)同一类别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启动摇号程序。网上摇号由我园组织实施,由盐田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产生的录取学位即时锁定。

  (三)自2022年秋季开始,盐田区不再执行小区配套园整体优先保障政策。公办小区配套园按招生办法提前批次录取,并锁定学位。被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参与其他公办园的录取。

  (四)每名申请人最多可以选择片区内两所公办园和一所民办园。两所公办园为平行志愿,按摇号次序录取并锁定学位,不得重复摇号或重复录取。

  (五)原则上不允许区内公办园在园儿童申请其他公办园插班学位,确有需求的,须先行放弃原有公办园学位,再重新参与其他公办园招录。

  (六)双胞胎(含多胞胎,下同)摇号规则。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须勾选双胞胎选项。现场资料审核时,须递交《双胞胎子女摇号申请书》,明确是否绑定。若绑定摇号,则摇号录取结果绑定;若不绑定,双胞胎将作为单独个体分别参加摇号,有可能产生被不同幼儿园录取的情况。

  咨询电话:0755-22729803

  (2022年6月20日起至2022年7月3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

  其他时间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szytjkyyey@163.com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4】可获盐田区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入口及申报指引、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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