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外国语学校龙华高中部自主招生二类招生方案

导语深圳外国语学校龙华高中部是深外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包括面向艺术体育方面的二类招生计划,具体方案详见正文。

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龙华高中部

2022年自主招生二类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声乐

  本校招收有美声、民族唱法特长的学生,男女不限,考生需具备一年以上专业训练经历,能够完整演唱中外优秀作品,拥有较高视唱练耳能力;具有一定的合唱经历,或得到所在初中学校声乐、指挥专业教师推荐的学生,并加盖初中学校公章(原件)。

  2.舞蹈

  本校招收有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二个类别舞蹈特长的女生,考生身高在160至175厘米间,体重不超过55公斤。能够完整表现一支独舞作品,具有六年以上舞蹈学习经历,在初中阶段参加学校舞蹈团训练,或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舞蹈比赛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得到所在初中学校舞蹈专业教师推荐,并加盖初中学校公章(原件)。

  3.篮球

  本校招收具有篮球特长的男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考我校篮球自主招生。

  (1)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的市级体育竞赛中获得以下名次:在市级(含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单项前8名、集体项目前6名。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提供相应秩序册和成绩册)。

  (3)在初中有2年以上校队训练经历,考生提供初中学校2位专业教师签名证明的特长专业现状水平推荐信,并加盖初中学校公章(原件)。

  4.艺术体操

  本校招收有艺术体操特长的女生,考生身高在160至175厘米间,身材匀称。能够完整表现一套艺术体操成套动作。具有3年以上学习艺术体操经历,在初中阶段参加艺术体操相关训练,或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得到所在初中学校专业教师推荐,并加盖初中学校公章(原件)。

  二)报名程序

  1.准备材料:

  ①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②所在初中学校盖章证明的推荐材料。考生提交初中阶段参加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竞赛获奖证书、资格证书或佐证材料的复印件,验原件。

  2.时间安排:

  现场报名时间:6月17日(星期五)-21日(星期二),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建议考生在现场报名前先打预约电话(28019827)。

  现场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新樟路200号朝阳楼7208办公室。

  报名资格审核: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学校将对考生进行相关专业项目的面谈,获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通过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网址:www.szzk.edu.cn)确认并录入考生信息、申报专项等,并向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下发“2022年深圳市普通高中二类自主招生申报志愿告知书”;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领取专项考核准考证(凭考生的中考考生号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网络中统一打印,并加盖招生学校公章后发给考生)。凭专项考核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专项考核地点与时间

  一)考核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新樟路200号深圳外国语学校龙华高中部。

  艺术类

  声乐、舞蹈:朝阳楼二楼艺术功能室。

  体育类

  篮球:朝阳楼三楼篮球场。

  艺术体操:朝阳楼负一楼艺术体操训练场。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7月3日(星期日)上午8:30-16:00(提前半小时到考场)

  注意:

  考生须在考前签订“2022年深圳市普通高中二类自主招生申报志愿确认回执”,明确考生本人申报意愿并服从录取程序,未提交确认回执的考生视为放弃二类自主招生学校志愿,不予以录取。

  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核地点进行抽签,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核地点。

  点击查看: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四、录取与公布

  一)录取办法

  1.计分方法:

  考生的中考成绩和学校专项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分数,按照中考成绩占60%,学校专项考核成绩占40%合成总分。

  2.录取条件:

  参加二类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考成绩控制线,艺术类中考成绩控制线为425分,体育类中考成绩控制线为400分。综合素质评价须达标,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不作为录取条件。

  3.录取原则:

  所有考生按考核专项进行分类排序,学校由高到低提出拟录名单,总成绩排序相同的,以学校专项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提出拟录名单。

  二)名单公示

  7月8日前完成专项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的公示,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拟录名单的公示。

  查询方法:

  登录深圳外国语学校校园网站http://www.sfls.net.cn。

  五、考核纪律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到各考核地点参加考试。

  (三)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试室。

  (四)考生应在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和粤康码(绿码)进入考核地点。

  (五)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核地点,考试结束后不准在试室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在考核地点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等。

  (七)如不遵守试室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记录档案》。

  (八)考核全程记录:我校所有体育类、音乐舞蹈类各考场均采取现场录像形式记录考核实况,并保存好相关资料备查。所有原始成绩记录、评委评分记录均妥善保存、留作备查。

  六、学校咨询、投诉电话及邮箱

  学校自主招生(二类)咨询电话:28019827

  投诉电话:28019902

  邮箱:342931400@qq.com

  七、市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及邮箱

  市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

   88120325(艺术)、88125592(体育)

  邮箱:tcs@s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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