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沙井东山书院2022年秋季学期插班生入学公告
导语沙井东山书院是宝安区的一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目前已启动2022年秋季插班生招生,具体招生方案详见正文。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22〕77号)、《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深宝教〔2020〕7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需材料
入学材料和积分标准参照《宝安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相关规定,需提交以下材料: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住房证明、社保证明等。
(二)受理条件及要求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必须参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号,详见附件)的有关规定开展转学插班工作,拟接收的转学插班生必须符合在深圳市就读的条件。我校招收的转学插班学生严格按照深府规〔2018〕3号执行,即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是深圳户籍或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父母具有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特殊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在宝安有效的居住一年信息登记(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21年6月30日前);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购买)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即按以下顺序整理好资料上交:
A4纸写明父母各自的工作单位、手机号码和现居住地址,小孩报读我校的年级,小孩原就读学校(例:XX省XX市XX学校,如是深圳的学校,需写上“深圳学籍号”十位数的)
儿童出生证(带原件交复印件)
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带原件交复印件)
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带原件交复印件),儿童未办理身份证的可不交。
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是深圳户籍或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带原件交复印件)
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信息单》,显示当前证件状态为“有效”。
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购买)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交原件。
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需2021年6月至今在宝安居住的地址,交原件。
全国学籍卡(指学籍基本信息),需转出学校盖章。(未能打印的,开学后一周内上交班主任)。】
第6、8条打印步骤: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的“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证业务网上办理——居住证和居住登记信息单查验”功能扫描右上角二维码查看电子版。
(三)转学插班程序
沙井东山书院插班生转入学生登记入口:https://docs.qq.com/form/page/DUlBhaUpKQ3ZUV2ps
1.受理申请(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10日)对家长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予以初审,初审合格的,我校为拟接收的插班生在网上录入资料。
2. 资料审核(2022年7月11日—7月20日):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资料类别进行汇总,将电子数据送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审核。个别数据审核有误的,开展人工审核。
3. 录取及公布名单(2022年8月27日-8月29日):
(1)2022年8月27日-8月28日,学区教育办结合各学校规模与班额,根据学校提交的拟受理插班的学生名单,对审核合格的学生进行录取。
(2)2022年8月29日前,我校公布审核合格的插班生录取名单,接收插班生注册。
4. 办理转学手续:家长开学一周内上交全国学籍卡给班主任,学籍卡需盖转出学校公章。
(四)、有关要求
自2022年起,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每年开展一次,开展时间为秋季学期(即学年第一学期入学),春季学期不再受理转学插班申请。
(五)、2022年6月25日(周六)上午8:00可以到校门口咨询二至六年级插班生(请带上小孩)或致电古老师和许老师咨询。
招生办公电话:29695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