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驾驶证审验流程
导语 驾驶人审验办理流程可以概括为4步:准备材料→网上申请→审验学习→办理审验,文章会为大家一一介绍。
驾驶人审验办理流程可以概括为4步:准备材料→网上申请→审验学习→办理审验。
第一步:准备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校车驾驶人须到深圳市联网医院进行驾驶人体检(6个月内有效)。
第二步:网上申请
“交管12123”手机APP → 注册登录账号 → 业务中心 → 学习教育业务 → 驾驶人审验。
第三步:审验学习
根据累积记分情况,分为网络和现场2种学习模式。须注意,存在替学等情形的,取消本次教育记录,且三年内不得通过网络进行审验学习。
(一)网络学习
>>学习对象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1至8(含)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操作步骤
>>注意事项
审验网络学习形式包括课件学习和审验测试,课件学习包括视频课件和文档课件,其中审验测试每天学时最多计入60分钟。学习过程中系统不定时抓拍学习照片。审验网络学习学时不少于3小时,最多可连续累计3天学时(每天至少1小时),通过审核后,视为完成学习。
(二)现场学习
>>学习对象
1.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9至11(含)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2.校车驾驶人;
3.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
>>操作步骤
注意事项
参加现场教育时,请选择就近现场教育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按时参加。对于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者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现场教育。
对于未完成的现场学习场次,可以直接取消预约。取消成功后,可以重新预约未完成的现场学习。
第四步:办理审验
完成网络学习后,系统会默认完成审验业务;完成现场学习后,驾驶人可选择在线办理或现场办理驾驶人审验。如出现不予通过审验的情形,驾驶人需先将相关异常情况处理完毕后,再完成审验业务。
(一)在线办理
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在线提交审验。
1.“交管12123”App → 业务中心 → 学习教育业务 → 驾驶人审验 → 提交审验。
2.“交管12123”App → 网办进度 → 提交审验。
[业务中心]-[提交审验]
[网办进度]-[提交审验]
(二)现场办理
无需预约,备齐资料可直接前往窗口申请办理驾驶人审验业务。
注:
此业务可代办。如代办,代办人还须提供:
1.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申请人填写的《身体情况申报表》(校车驾驶人的《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可通过联网核查);
3.授权委托书(建议通过星级用户或者交管12123申请电子委托)。
【注意】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但要注意,校车驾驶人必须在驾驶证核发地接受审验。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以及被扣押、扣留、扣、注销、吊销或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时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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