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办理协议离婚要带哪些证件和资料

导语 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在离婚申请冷静期满三十天后的三十天内前往递交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2寸单人照片各2张。

  深圳办理协议离婚要带哪些证件和资料?

  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在离婚申请冷静期满三十天后的三十天内前往递交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2寸单人照片各2张。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82928049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5608873

  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2320204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6661013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7751404

  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8948173

  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19926415025

  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84622166

  光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88211351

  大鹏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8333039

  深汕特别合作区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2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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