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幼儿园设置标准主要调整内容一览
导语注意啦,深圳以后新开办的幼儿园需要按照《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来执行,黑喵和大家介绍下主要调整内容,具体详见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最新印发的《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幼儿园设置标准主要调整内容一览
此次标准较之前主要有如下调整:
(一)调整了幼儿园园舍相关标准。
根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916)的文件要求,对“生均建筑面积”、“室外地面游戏场地人均面积”、“班级活动室使用面积”等园舍面积标准进行了调整。
(二)补充了园舍选址、面积和教师配备等标准。
一是规定了规划新建、自建、扩建及改建幼儿园园舍建筑应当满足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明确了小区配套幼儿园选址不得毗邻小区排水、排污、排烟等管道、洞口或小区化粪池。
二是新增了“幼儿活动用房(含班级活动室和综合活动室)生均建筑面积”的标准。
三是补充了幼儿园专任教师与在园儿童的配比,全体专任教师与幼儿比应不低于1:15。
四是要求除办学场地建筑主体符合相关安全检测标准外,增加了对校园内建筑物的安全要求。
(三)将幼儿中心纳入幼儿园统一管理。
把幼儿中心纳入幼儿园统一管理,不再另设标准。
(四)修改了部分条款的相关表述。
一是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了对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相关要求。
二是调整了对幼儿园园长的任职要求,由“专科以上学历”改为“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是更新了幼儿园防护栏杆高度要求和计算高度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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