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实验学校附属善美幼儿园2023年春季插班招生公告

导语龙华区第三实验学校附属善美幼儿园是深圳龙华大浪的一所公立园,办园等级为区一级。目前,善美幼儿园正在招收2023年春季插班生,仅小班中班有学位,具体详见正文。

圳市龙华区第三实验学校附属善美幼儿园

2023年春季插班招生公告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春季插班招生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办园实际情况,我园 2023 年春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园所介绍

  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实验学校附属善美幼儿园是一所区一级公办幼儿园,位于龙华大浪新围村华宁工业园A栋。创建于2018年8月,于2020年10月正式转型为公办幼儿园。

  幼儿园建筑总面积4520平方米。办学规模13个班,幼儿园软硬设施均按广东省区一级幼儿园标准配置。设有舞蹈室、美术室、科学室、阅读室等功能室。2019年我园食堂通过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类别A级认证。

  各项收费标准均按龙华区发展和财政局、龙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备案项目进行收费,其中保教费:924元/月;伙食费:400元/月,其他收费项目详见公示栏。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为:21012049。

  招生对象

  小班:计划招收插班生22人,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中班:计划招收插班生12人,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 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本园大班学位现已饱和,暂未空余学位。

  招生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实验学校附属善美幼儿园为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我园春季插班招生数优先满足所在新石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学位富余,面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

  报名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三)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

  申请在龙华区幼儿园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网上报名时,需将享受优待政策的证明材料上传至招生系统,如高层次人才证、军官证等,后续将进行核验。(详见附件招生答疑)。

  》》》深圳市龙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春季插班招生问题答疑

  招生与录取办法

  (一)遵循“就近入园”原则。

  公办幼儿园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两种类型: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本园春季插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社区扩大招生。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幼儿园春季插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

  本园为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

  (二)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

  申请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幼儿园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按照一至六类招生类型及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至幼儿园春季插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

  》》》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三)遵循“同类同积分抽签原则

  同一学位类型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至幼儿园春插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

  报名时间及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2022年12月14日11:00—2022年12月20日18:00

  公办幼儿园采用“网上报名、积分入园”的方式进行招生,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公办幼儿园对应年级有学位且符合受理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登录网址https://zsjz.szlhq.gov.cn:8091/visitszlonghxqzsjz进行学位申请,首次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红色字体“未报名?点击报名”,进入幼儿园家长端总入口报名。

  适龄儿童家长根据所居住的小区或社区,按照幼儿园的招生范围报名。公办幼儿园报名材料实行“零接触”审核,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不需要到幼儿园现场初审材料,只需在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或材料(原件)拍照,并上传至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幼儿园将在网上进行材料初审。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有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填报准确性与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公办幼儿园学位资格并记录在案,在学制内不能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幼儿园线上初审:2022年12月21日—23日

  幼儿园根据家长在系统中填报的信息进行线上初审。

  (三)资格审核(系统比对审核和幼儿园复核):2022年12月23日—12月29日

  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将运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园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幼儿园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验积分进行复核。

  (四)材料复核: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4日

  若家长对比对结果有异议,可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幼儿园申请复核。复核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修改和复核。

  (五)教育局审核:2023年1月5日

  (六)录取情况公布:2023年1月6日

  (七)办理注册手续: 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注册的,视为主动放弃该学位。

  温馨提示

  (一)非深户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

  (二)我园暂未实行学位锁定,房产租户不需要提供《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产权资料及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2022年6月2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前须及时向网格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非深户籍家长需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且要确保所提供的房屋资料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地址保持一致。

  (三)家长须按照每所幼儿园公布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己的条件申请学位。未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来申请学位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四)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如出现因家长网上录入信息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幼儿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职能部门核验。复核结束后,不再接受二次信息修改及复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

  (六)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七)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幼儿园报名相关通知及信息,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八)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九)已取得公办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留级重读。

  (十)被录取的适龄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录取后入园所需材料

  (一)《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到龙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旺路68号,咨询电话:29821199转2)。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及《查验证明》(由辖区社康中心查验后提供证明)。

  (三)一寸半身彩照8张(蓝底)。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755-21012049

  接听时段(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1】可获龙华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入口、锁定查询入口、在园儿童补贴申请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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