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考面试事项(对象+安排+成绩计算)

导语报考深圳市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紧缺专业公务员的小伙伴,记得了解一下招录的各个事项!面试事项说明见正文。

  深圳市考面试事项(对象+安排+成绩计算)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的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如下办法分段确定:设入围面试名额为R,拟招名额(综合职位组职位按小组计算,其他专业职位和定向港澳选拔职位按具体职位计算)为Y,当Y≤5时,R=3Y;当Y>5时,R=2Y+5。

  笔试、资格初审、体能测评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安排

  面试地点设在深圳市。

  面试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职位小组(或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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