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23年3月面向应届生招聘教师公告
导语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是深圳的一所市直属公立高中,位于光明区,目前正面向应届生进行2023年春季招聘,具体详见正文。
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23年3月
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简称“深大实验”)是一所由深圳市教育局与深圳大学双重领导、共同扶持的市直属公办重点高中,深圳大学附属中学(简称“深大附中”)派出卓越管理团队高起点建设,深大实验与深大附中师资互派,资源共享,学生可跨校区选课,一体化发展。深大实验充分利用新建校区一流硬件设施,先进教学理念,打造“双师课堂”“双导项目”“双高对接”等育人模式和特色,与深大附中共同开展“高校+高中”贯通培养、协同育人实践探索。
学校以庭院式建筑、主题花园、时间长廊为特色,建成现代合院式书院,教学区与生活区合理布局,实行精致化、智能化管理,教学综合楼、师生宿舍楼、体育馆、运动场等硬件设施应有尽有,如能容纳700人的演会中心、容纳200人的黑匣子剧场、1000平方米的创客教室、天文台、健身房以及全球首创无感式借阅图书馆等场馆,功能多样。
学校位于深圳城市北部中心的“绿肺”光明区,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深大实验临近地铁6号线长圳站、高铁光明城站,另有南光高速、外环高速、龙大高速等通往市内各区,生活、交通都很便利。
因教育教学需要,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定于2023年3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10个,拟聘23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同时,考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考生所学专业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
3.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截止至公告报名首日)。
4.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
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延至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预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3月9日。
符合招聘条件且有意向的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我校招聘邮箱:szufssy2020@163.com。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周五)上午9:00-11:30分。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19号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
具体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将在深大附中官网和学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的,报名材料须打包成压缩文件或合成PDF,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高中语文岗位-XX大学-李XX)。
(1)报名表(附件3,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9)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资格初审和初步筛选
(一)初审和筛选办法
所有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人员均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学校将组织专家组通过查看资料、询问等方式,根据学历、学位、专业、成绩、在校表现、获得荣誉等方面对考生综合评分。资格初审的合格线为60分,通过对评分进行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
(二)相关要求
1.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筛。报考资格初筛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考试。
2.资格初筛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试
(一)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学校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学校在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不高于岗位拟聘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资格初审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若资格初审综合评分仍相同,则由学校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二)成绩公布及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深大附中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由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在官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学校按规定时间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备案同意聘用后,学校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学校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赴外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校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164号)执行。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网址:https://hr.szu.edu.cn
深圳大学附属中学官网:http://www.sdsyfz.edu.cn
咨询电话:0755-66882356、66883311
本公告由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23年3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招聘教师岗位表
3.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
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