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起深圳交警新启用5套电子眼设备(附地址)
导语2023年5月19日深圳交警新启用5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行政区域、设备类型及设置地点等信息,详见正文。
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公开公正开展道路交通行政执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57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市启用的5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行政区域、设备类型及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
序号 |
区域 |
设置地点(路口或路段) |
类型 |
备注 |
1 |
龙岗区 |
丹平快速猫公坝隧道出口北行 |
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等违法行为 |
公路卡口设备 |
2 |
龙岗区 |
丹平快速猫公坝隧道入口南行 |
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等违法行为 |
公路卡口设备 |
3 |
坪山区 |
碧三路1号观景台北侧70米处路段南行 |
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等违法行为 |
公路卡口设备 |
4 |
坪山区 |
碧三路1号观景台北侧70米处路段北行 |
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等违法行为 |
公路卡口设备 |
5 |
龙华区 |
南坪快速新屋隧道入口200米处东往西行 |
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等违法行为 |
公路卡口设备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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