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龙华区学位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时间流程+积分)
导语深圳龙华的家长们速看,龙华区已经公布了2024年小学和初中学位申请的完整政策,包括大家关心的报名时间、材料、入口、积分办法等,具体详见正文。
一、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依据什么文件执行?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广东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计算至2024年3月31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计算至2024年3月31日)。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的,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由此产生的后果家长自行负责。
(四)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五)台湾省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六)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七)港澳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八)外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深圳曼彻斯通城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咨询电话:400 867 0177)申请学位。
三、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怎么安排?家长该如何报名?
(一)网上报名(小一/初一:6月5日10:00-6月13日23:00)
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选择相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学区划分详见《龙华区2024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
家长登录 “龙华区教育局”(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ywgz_124229/zxxt/jzfwtd/)—“家长服务通道”—“龙华区小一公办报名/龙华区初一公办报名”,按指引进入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3.小一/初一:6月13日23: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二)学校初审(小一/初一:6月14日-6月23日)
1.申请学位不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只需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原件)材料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2.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温馨提示:学校初审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上传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校学位资格并记录在案,在学制内不能申请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复核(小一/初一:6月24日-7月21日)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运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果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学校将通知家长复核信息,家长须按所报学校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时间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对于复核时间结束后转户口到龙华区的,若学区内学校已录满,家长可到学校重新递交资料,学校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学区所在街道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但不保证就近安排。
(四)录取工作(小一/初一:7月22日-7月28日)
教育部门统筹做好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适龄儿童、少年的录取工作。
(五)公布新生名单(小一/初一:7月29日)
家长到申请就读学校或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已被公办学校录取,但家长放弃该校学位的,区教育局不再安排其学位,该校空余学位不予替补。
(六)新生注册(小一/初一:7月30日-7月31日)
各学校(小一/初一:7月30日-7月31日)接受新生注册。家长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不按时到校注册、开学报到的儿童、少年,将取消其该学校学位。
小一注册所需资料:
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具体路径如下:关注【深圳疾控】,点击【打疫苗】,选择【入学查验证明】)。
初一注册所需资料:
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
四、新生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如何规定?按照什么原则和顺序录取?
(一)根据学生在学区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为6个学位类型
第一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下同)或原著居民住房(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股权证》或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工作站证明、房屋合法有效证明,下同)或安居商品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原著居民住房或安居商品房。
第三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已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下同)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第五类:非深户籍,学区内商品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二)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分别进行。
学位积分情况详见《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一览表(非大学区)》。
(三)录取顺序和原则是什么?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学校录取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分流,原学位类型、积分不变。
共享学区、分享学区范围学校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录取。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按《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方案》执行。
深圳中学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按《深圳中学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方案》执行。
(四)如何知道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哪几位学位类型?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已汇总在《龙华区2024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中,家长也可以在“龙华区教育局”的招生信息栏(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ywgz_124229/zsxx/)或各中小学招生宣传栏查询。
今年家长可通过“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电子地图”查询学区划分情况,小一学区电子地图网址:https://zsjz.szlhq.gov.cn:8090/visitlhuagbxyxqdt,初一学区电子地图网址:https://zsjz.szlhq.gov.cn:8090/visitlhuagbcyxqdt,各公办学校学区电子地图边界可能会因工作站、居委会划分界线存在误差,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最终以龙华区教育局文件公布的表述为准。家长若因边界无法确定所属学区或房屋编码未划入学校招生范围,请拨打学校招生电话咨询。
五、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如何安排?就读民办学校的学位补贴或补助政策如何?
(一)学位统筹办法
深圳户籍:
只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一个志愿。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选择服从调剂且就读与免费资格合格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其他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深户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
非深户籍:
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公办学校,第二、第三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的非深户籍学生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但服从调剂的,第二志愿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满为止,依次类推。当三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区内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录满空余学位为止。选择不服从调剂的非深户籍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
提前志愿:
“提前志愿”是指先录取的民办学校,教育部门根据家长所填报的“提前志愿”,按学位类型和积分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如未被“提前志愿”录取的,将退回公办学校志愿排序录取;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分流安排学位。若家长需取消“提前志愿”的,请在7月15日前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办理取消,逾期将不再受理。请家长慎重考虑选择“提前志愿”。
(二)学位补贴和“两免”补助及标准如何?
选择受政府?托民办学校就读学生,学位补贴申请合格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选择未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政府“两免”补助。具体补贴标准与申请办法以当年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三)如何查阅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名单?
见《龙华区2024年民办学校招生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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