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星光学校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简章

导语星光学校是宝安区的一所公办性质特殊教育学校,目前学校已经发布了2023年小一初一招生方案,具体详见正文。

  深圳市宝安区星光学校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简章

  深圳市宝安区星光学校位于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创办于2016年8月,是深圳市第一所区属公办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秋,新校区启用,开始实行"一校三址一中心"办学。

  根据《宝安区2023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发展规划,现将2023年秋季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无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不适合在校就读的严重疾病,且可以接受教育训练,并具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的宝安区户籍持有残疾证的适龄智力障碍、精神障碍(孤独症)和肢体障碍(脑瘫)儿童、少年。(注:听障、视障类宝安区户籍适龄特殊儿童请前往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一)小一: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

  (二)初一:年满十二周岁,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日前,宝安区教育局委托宝安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组织宝安区残疾人专家委员会开展了全区适龄儿童、少年适学能力评估工作,并出具安置建议。请报读我校小一和初一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及时关注宝安区教育局最新的招生通知,按规定时间登录招生报名网址,在公办志愿中选报深圳市宝安区星光学校(原宝安区特殊教育学校),并完成材料上传等事宜。所需材料及上传要求详见下述第二点的“材料清单”。

  1.小一:6月7日上午9:00—6月14日下午17:00,网址如下:

  https://zs.baoan.gov.cn/visitbagbxyjz

  2.初一:6月8日上午9:00—6月15日下午17:00,网址如下:

  https://zs.baoan.gov.cn/visitbagbcyjz

  (二)材料清单

  

  

  (三)信息初审

  小一:6月15日—6月22日

  初一:6月17日—6月23日

  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不受理其入学申请;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部门审核

  小一:6月23日—7月2日

  初一:6月24日—7月2日

  三、公布录取名单

  于2023年8月初之前,通过电话、学校公告栏等渠道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四、特别提醒

  (一)系统报名非宝安区户籍请勿选择本校,且深圳宝安户口一旦选报本校将不能选报其他学校,请慎重选报。

  (二)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已经全国联网。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三)报名的先后顺序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四)在申请学位和学生入读期间,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方便联系。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学校。

  (五)请保持各项材料合法并处于有效状态。法定监护人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招生咨询电话:

  0755-23721460 高老师/石老师/李老师

  附件1:未接种疫苗情况说明.doc

  附件2:新生报名表.docx

  附件3:陪读承诺书.docx

  附件4:宝安区义务教育入学信用承诺书.docx

  深圳市宝安区星光学校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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