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新湖街道招聘专辅人员2人(2023年第二批)
导语深圳光明区新湖街道招聘专辅人员2人(2023年第二批),本次招聘报名时间6月29日9:00至7月5日17:00,更多详细内容见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辅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外勤岗共2名。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辅职位表》(附件1)。
单位名称 | 岗位编码 | 岗位名称 | 拟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最高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岗位其他要求 | 备注 |
新湖街道 | XHZF2023A |
外勤岗
(市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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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协助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巡查整治等相关工作。 | 40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光明户籍或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2.具有C2及以上驾驶证,能熟练驾驶机动车者优先;
3.具有政府相关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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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参加政务值班或24小时应急值守 |
新湖街道 | XHZF2023B |
外勤岗
(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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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协助负责辖区消防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综合监管。 | 40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2.具有C2及以上驾驶证,能熟练驾驶机动车者优先;
3.具有政府相关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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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6月30日;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专辅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
5.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9日9:00至7月5日17: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1)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报名网站:http://gmczrl.ikaowu.com/。
(2)报名资料纸质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
(3)联系人:刘小姐;电话:0755-88217526。
(温馨提示: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报考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开招聘专辅报名表》(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3);
(3)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4);
(4)身份证(身份证需正反面扫描);
(5)学历、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下学历不需提供学位证书);
(6)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7)岗位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退役军人证、光明区户籍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等)。
上述(1)(2)(3)项材料需报名者亲笔签名并按指模后扫描。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街道将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初审,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审核不通过。审核通过的,于2023年7月12日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初审不合格则不予通知。
2.资格复审。办理入职前收取报名资料,(1)(2)(3)项资料收原件,(4)(5)(6)(7)项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对上述材料审核。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所报职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3.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料不全或是图片不清晰致信息难以确认的,统一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开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街道按招聘职位分别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职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并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专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及附件“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三)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根据需要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四)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根据需要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附件:
1.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辅职位表(点击下载)
2.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辅报名表(点击下载)
3.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点击下载)
4.任职回避承诺书(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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