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鹏兴实验学校2023年统筹招生阶段学位申请指南

导语鹏兴实验学校是罗湖区的一所民办九年一学校贯制,目前已经进入了自主招生阶段,当然也是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指南详见正文。

  根据《罗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公、民办学校统一招生结束后,民办学校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统筹招生范围为居住在罗湖辖区的适龄儿童。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父母在罗湖实际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仍在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申请学位所需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但未被公、民办统一招生阶段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监护人)应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罗湖区2023年小学一年、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等规定的就读条件,提交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监护人)在罗湖实际居住的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租赁合同或租赁凭证、内地居民采集表等)。

  2.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监护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父母(监护人)在罗湖实际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租赁合同或租赁凭证、内地居民采集表等)。连续1年的起算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仍在缴的记录。连续满 1 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因疫情影响2022年3月至6月补缴的,视为正常缴交)。

  三、统筹招生时间与流程

  1.统筹招生网上申请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至8月18日(下午5:00)

  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www.luohuedu.net/)左上角“公众服务”栏目菜单,点击“学位申请”,进入“深圳市罗湖区基础教育科”页面的“民办学位申请通道”,点击“民办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民办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按指引进入“罗湖民办小一/初一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申请。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学校初审。

  家长(学生)报名后,请于7月18日至7月21日及时将报名系统内提交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交至鹏兴实验学校门卫室,以便开展初审工作。

  3.就读资格审核。

  学校初审后,招生系统分别于8月1日和8月21日分两次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资格核验。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家长重新向学校提交信息报区教育局进行复核,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温馨提醒:

  如有报读意愿,请家长务必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填报资料,申请小一、初一学位,鹏兴实验学校将视剩余学位情况录取学生未在网上申请学位并审核通过的学生,无法取得学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罗湖】可获罗湖学位申请政策、报名入口、积分办法、学区范围及学位锁定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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