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在部分道路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

导语文中涉及道路车辆应按相应车型分道行驶,禁止货车、中型以上客车在小客车道行驶,禁止货车在客车道行驶。

  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继续在部分道路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G4京港澳高速(深圳段)、S86外环高速(深圳段)、S3沿江高速(深圳段)、S29清平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盐田收费站以北深圳段)、东部过境高速(盐排高速梧桐立交至莲塘口岸段)、G15机荷高速、G94梅观高速、107国道(深圳段)、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爱国高架桥、沿河北路、沿河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春风高架桥段)、香蜜湖路、月亮湾大道(北环大道至桃园路段)、梅观路北行(彩田匝道汇入口至南坪快速出口段)、梅观路南行(南坪快速入口至彩田匝道出口段)、南坪快速(布龙收费站至长岭陂一号桥段)、南坪快速(横岗收费站-聚龙路段)、S30惠深沿海高速(大梅沙-坝光收费站段)、兴海大道(高架桥)、罗沙路、坪山大道(南坪快速坪山出口至汤坑路段)、东深公路(东门路至坪龙大街段)、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坪葵路(欧姆龙工业区至金岭路段)、鹏飞路(迎宾北路至人民路段)、深汕大道(惠州界至天麟工业区段)、深汕大道(产业路至创富路段)、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北山道段)、205国道(长山路至盐龙大道段),根据断面情况,设置小客车道、客车道、行车道、客货车道。

  二、福龙路(白石岭隧道以北路段)、S31龙大高速(罗田收费站以南段)、布龙路(龙大高速至福龙路路段)、G15机荷高速西行方向(塘头立交至黄鹤收费站东广场路段)、盐龙大道(大岭鼓隧道南侧至仙田桥段)、S33南光高速、龙澜大道(观光路-华盛路段)、丹平快速,设置小客车、行车道、大货车分道行驶标志,大型货车必须靠右在大货车道行驶,客车、小货车可借大货车道行驶。

  三、车辆应按相应车型分道行驶,禁止货车、中型以上客车在小客车道行驶,禁止货车在客车道行驶。

  四、本通告所称小客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客车是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五、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22年10月29日至2023年10月29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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