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水电乱收罚款多少

导语规定代收费人应当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政府定价和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费用,不得加收其他费用。违规收费且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已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若干规定》规范了房东等代收费人的行为。

  一、严禁违法加价

  规定代收费人应当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政府定价和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费用,不得加收其他费用。违规收费且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明确提供票据义务

  规定代收费人应当提供载明水、电、燃气的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的发票或者收据,否则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强化信用监管

  对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且未履行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人,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其信用记录并对其实施失信惩戒

  如果遇到水电费加价、加收服务费等情况,可以通过拨打12345、12315电话选择语种后按“8”直达水电气问题反映专线投诉,或者通过“深圳12345热线”公众号、“民意速办”小程序点击“主题下单-水电气加价问题”快速咨询、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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