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亿消费券怎么使用
导语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全部商户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到店可用商户名录”、“品牌小程序可用名录”中查看。
消费券领取后如何使用?
1.消费券支持在参与活动的商户使用。
获得年货零售消费券的用户,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线下实体商场、超市等零售场所或商家使用,以及指定的零售商户的微信小程序内消费使用。
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商户可参考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到店商户可用名录”与“品牌小程序可用名录”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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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使用规则以券面详情页为准。
2.使用消费券的支付方式为:用户付款码被扫支付、刷脸支付或小程序支付。
3.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每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设找零、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
4.消费券不可用于预充值(如优惠券、储值卡、话费充值等)、彩票等相关消费;文旅券可用于广东游线路、国内游线路、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历史文化游径、乡村旅游线路,以及省内景区门票(度假区)、住宿、房车旅游产品、研学旅游产品、旅游装备、旅游商品、文艺演出门票、文创产品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888】可获广东消费券报名时间、报名入口、用券流程步骤图、领取使用攻略以及可用商户名单、券有效期等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