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自行车限行处罚标准

导语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时段通行的,扣留车辆且处2000元罚款。

  交警部门分级设置电动自行车限行区。一级限行区,主要为全市的高速公路、快速干道和隧道、高架等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通行。二级限行区,主要为城市主干道及口岸周边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中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时段通行的,扣留车辆且处2000元罚款。

  需提醒的是,未上牌电动车进入限行区域一律按“冲禁令”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进入一级限行区且存在高速行驶、载多人,涉嫌非法营运等,交警部门将对车辆进行机非鉴定,若达到机动车标准或将按无证驾驶处罚。

  

  来源: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zwdt/content/post_10618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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