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小学+初中)

导语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的具体标准由学校提出意见,经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在新学期或新学年执行。

  深圳义务教育收费标准

  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含教科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项。民办义务教育学费、住宿费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不同项目的市场竞争程度实行不同管理方式;民办高中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义务教育。国家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学生字典。鼓励和支持民办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民办学校按规定可继续向学生收取学费的,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学生免除学费标准应按照不低于省规定的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执行。

  取消民办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学费分段制政策。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的具体标准由学校提出意见,经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在新学期或新学年执行。各市、县政府价格、教育部门制定和调整学费标准,应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校办学条件、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和完善以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和政府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变化为基础的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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