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限行时间和路段

导语深圳实施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通行优惠政策,不同路段限行时间不同,政策有效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限行时间和路段见正文。

  深圳实施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通行优惠政策,不同路段限行时间不同,政策有效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纯电动轻、微型货车(包含轻型厢式货车和轻型封闭式货车),除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

  二、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轻、微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驶入以下路段:

  罗湖区:沙湾路(东湖水厂至沙湾检查站)。

  福田区:彩田路(彩田皇岗立交至彩梅立交段)北往南方向。

  南山区: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一号路。

  宝安区:领航高架桥。

  (二)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驶入以下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

  罗湖区:书城路、金塘街、金华街、万象街、木棉花街、嘉宾路西段(宝安南路至金塘街)。

  福田区: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国花路、裕亨路。

  龙华区:广场沿河路。

  (三)工作日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驶入以下区域和路段:

  1.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及福强路(不含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北至布心路、泥岗路、北环大道(不含布心路、泥岗路、北环大道)。

  2.路段

  罗湖区:爱国路(布心路至沿河北路段)

  福田区:梅林路、梅华路、梅丽路、凯丰路、中康路、梅观路(北环大道至南坪快速路段)。

  南山区:后海大道、南海大道(北环大道至港湾大道段)、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

  三、车身长度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重、中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驶入以下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南海立交段)、笋岗路、北环大道(龙珠立交至上步立交段)、侨香路(香莲立交至深云路段)、滨海大道、滨河大道、S30惠深沿海高速公路(林场隧道至罗沙路段)、横盐公路(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西坑工业路)。

  罗湖区:罗沙路、人民公园路、临平一路、春风高架桥、沙湾路(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段)、玉平大道北往南方向通往清水河和红岭路方向的右转匝道。

  福田区:泥岗路(黄木岗立交至红岭立交段)、皇岗路、梅观路、上步路、彩田路、福强路、福龙路(香环立交至南坪立交段)、梅林路(梅山街至彩田路段)、梅华路(梅丽路至越华路段)、凯丰路、中康路、桂花路。

  南山区:龙珠大道(北环大道至沙河西路段)、南海大道(港湾大道至北环大道段)、东滨路、爱榕路、近海路、公园路、招商路、蛇口老街、海昌街、赤湾商业街、南新路、松湖路、铲湾路、棉山路、前海路、沙河西路(北环大道以南段)、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龙珠八路、南坪快速塘朗山立交桥底(塘朗山隧道北出口往北130米至260米)段。

  盐田区:梧桐山盘山公路、盐梅路(盐三路至环梅路)、盐三路、洪安二街(东海四街至北山道段)、东海道(洪安路至永安路段)、艺海路(含惠深沿海高速公路大梅沙匝道-艺海路口)、环梅路、海边街、洪安三街(东海四街至明珠大道)、洪安路(东海道至明珠大道)、东海四街(洪安二街至洪安三街)。

  宝安区:宝安大道、东方大道(田园路至松岗大道段)、楼岗大道(107国道至松岗大道段)、松明大道(107国道至松瑞路段)、政丰北路(白石厦大道至福洲大道段)、G4(广深高速)和G15(机荷高速)鹤州出口往航站楼方向匝道、机场南路G4(广深高速)鹤州入口往福田方向和广州方向匝道、机场南路主道全路段、宝石西路、宝石南路(青年路以北段)、宝石东路(羊台山工业路以西段)、机?高速溪之谷收费站及进出口匝道、领航高架桥、空港八道。

  龙岗区:冲之大道(张衡路至稼先路段)、雅园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永香西路、力嘉路、松柏路、富康路(沙荷路以北段)、保康路、松茂路、科技园路(香叶路以西段)、景芬路(香叶路以西段)、香叶路、星火路、竹坡路、坂银通道、金排路(禾富东路至信鸽路)、清林路,黄阁路(龙平西路至龙翔大道)、清霞路、清辉路、如意路(盐龙大道辅道至龙岗大道)、龙翔大道(盐龙大道至龙城大道)、龙飞大道(龙岗大道至清霞路)、爱南路(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龙平西路(黄阁路至龙城大道)、龙城大道(龙平西路至龙岗大道)、吉祥路(龙平西路至龙岗大道)。

  坪山区:人民路(光祖北路至宝梓中路段)、碧三路、新合路(体育二路至比亚迪路段)、光祖北路(坪山大道至吉祥路段)、吉祥路(光祖北路至吉康路段)、创景路(金牛东路至金田路段)、联旺二街。

  大鹏新区:南澳富民路。

  (二)每天7时至24时禁止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宝安区:新安五路(翻身路至建安一路段)、新安一路(107国道至翻身路段)、新安二路(107国道至建安一路段)、红湖路(燕罗路-广田路)、青年路(宝石南路-洲石路)、海城路(宝安大道-宝源路)、金海路(兴业路-宝安大道)。

  龙岗区: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清林路(含清林路)、盐龙大道辅道(不含盐龙大道辅道),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与G15高速(不含G15高速),北至龙平西路(含龙平西路),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每天7时至22时禁止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1.区域。

  (1)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福荣路,北至布心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不含泥岗路红岭立交以东段)、北环大道(不含龙珠立交至沙河东立交段),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2)东起凤凰大道(不含凤凰大道)。西至平湖大街(不含平湖大街),南起隔圳西路(不含隔圳西路)、高原路(不含高原路),北至平龙路(不含平龙路),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3)东起梅观高速(不含梅观高速),西至福龙路(不含福龙路),南起南坪快速(不含南坪快速),北至和平路(含和平路)、布龙路(不含布龙路),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4)东起民清路(不含民清路)、民治大道(不含民治大道),西至龙观大道(不含龙观大道),南起布龙路(不含布龙路),北至清泉路(含清泉路),合围区域内道路。其中,以下道路除外:龙胜路(高峰东路至景龙建设路)、高峰东路(布龙路至龙胜路段)、景龙建设路(工业路至布龙路段)、中华路、工业路(龙观大道至民治大道段)。

  2.路段。

  罗湖区:金湖路(银湖路至武警医院段)、延芳路(罗沙边防通道桥至东湖公园南门段)。

  福田区:福民路、裕亨路。

  南山区:工业六路、工业七路、太子路、兴华路、海月路、后海大道、蛇口新街。

  盐田区:盐梅路(环梅路以东段)。

  宝安区:翻身路、前进一路、创业一路、沙井中心路(新和大道至南环路段)、新沙路。

  龙华区:广场沿河路。

  龙岗区:齐心路、太围路、园山教育路、围湖东路、新园路(园山街道)、千欣街、中兆路、新木路(平吉大道至李朗路段)、龙平东路(龙城大道以东段)、龙昌街(平南路至龙岗大道段)、龙园路(福宁路至南联路段)、平南路(龙岗大道至龙平东路段)、龙兴街(龙平东路至龙岗大道段)、圩肚街、向东路、龙岗路(鹏达路至龙岗大道段)、建新路、翠竹路(建新路至龙岗大道段)、教育北路(盐龙大道至环坪路段)、环坪路(教育北路以西路段)、六约路、礼耕路、勤富路、龙岭南路、仙龙路、仙城路、富城路、跨布沙路南岭桥、麓山路。

  坪山区:坪山大道(东纵路至丹梓大道段)、和政路、甲片路、金田路、荷康路、绿荫北路(兰竹西路-启隆路)、宝梓路(丹梓大道至坪山大道)、金沙路、金康路、体育一路、文远路、文祥路。

  光明区:光翠路、长春路、振明路、金安路、集美路、静宁路、金辉路、望胜路、红花路。

  前海自贸区:前湾三路(西往东方向临海大道至听海大道段)、前海大道。

  (四)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驶入以下路段:

  罗湖区:文锦北路(洪湖立交以北段)、东晓路(布心路以北段)。

  南山区:沙河西路(北环大道至松白公路段)、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白石路、沿山路、科苑路(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创业路。

  宝安区:凯成二路(107国道至宝安大道段)。

  龙岗区:五和大道(张衡路至贝尔路)、六和路、四联路(红棉三路至龙岗大道段)、教育中路(振兴路至龙岗大道)、安兴路、安业路、安昌路、安居路、油甘园路、园山沿河路、陈屋路、万凤路、八斗路、荷新路、荷坳路、坳园路、坳牌路、天鹅路、雅南路、锦龙路。

  龙华区:观平路(观光路至环观南路段)、桂花路(观光路至桂月路段)、大浪北路(石凹路以南段)、大浪南路、华旺路、龙华大道(观光路至清泉路段)、清龙路、樟阁路(大富三路至观光路)。

  坪山区:锦绣路(翠景路至宝梓南路段)、白石路、乌石路、吉康路(坪山大道至兰景路)、兰竹西路(龙坪路至荷康路)、坪环路(东纵路至比亚迪路)、杜岗路(创景路至求水岭路)、求水岭路、横塘路、兰景路(吉康路-丹梓大道)、梓平路、玉田路。

  光明区:民生大道、光明大街、光明大道(光明大道东行方向松白路路口以西段除外)。

  (五)每天7时至9时30分禁止驶入以下路段:

  龙岗区:张衡路。

  (六)每天17时至20时禁止驶入以下路段:

  宝安区:德政路(东往西方向石岩外环路至捷家宝路段)。

  (七)每天22时至次日7时禁止驶入以下路段:

  坪山区:人民东路(禾田路至坪山大道段)。

  盐田区:东海四街(洪安四街至洪安三街)、洪安三街(东海四街至东海道)、洪安四街(东海四街至东海道)。

  (八)每天17时至19时禁止驶入以下路段:

  龙岗区:龙博路(三联大道至布李路段)。

  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施行


  关于继续施行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升降级管理机制的通告

  为鼓励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的发展使用,做好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安全管理工作,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继续施行《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升降级管理机制》,现通告如下:

  一、三级通行管理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深公交通〔2023〕130号),我局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辆进行分级管理,并可享受优惠通行政策:

  (一)一级管理。

  新能源纯电动轻、微型货车,除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

  (二)二级管理。

  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轻、微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

  (三)三级管理。

  车身长度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重、中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

  二、升降级管理机制

  (一)降级管理。

  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及其驾驶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该新能源车予以降一级管理: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的;

  3.车辆驾驶员被记录有一次记6分以上重点违法行为,且累计有2次以上违法行为的;

  4.违规装载危险化学品的;

  5.驾驶人被处以暂扣、吊销驾驶证或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6.存在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的。

  (二)升级管理。

  黄牌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以及受到降级管理的其他纯电动物流车一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情形的,可书面申请提高一级管理。

  三、附则

  (一)本规程所称“年”为自然年,“以上”包含本数。

  (二)本规程自2023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施行。特此通告。

  来源:https://www.sz.gov.cn/szzt2010/wgkzl/jcgk/jcygk/zdzcjc/content/post_10782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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