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龙岗区宝龙街道阳光橡树幼儿园招聘公告(条件+岗位)

导语龙岗区宝龙街道阳光橡树幼儿园本次招聘岗位为主班教师、美术专任教师、厨工,招聘时间从2024年2024年7月10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17点截止,详见正文。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按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补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主班教师(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学年幼儿园教学经验;

  6.学前教育专业者优先。

  注: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

  美术专任教师(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美术学科相关专业;

  4.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省市督导相关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美术学科专业能力强;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厨工(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2.专业:不限专业;

  3.持有健康证;

  4.吃苦耐劳;

  5.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安排

  1、招聘流程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个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学信网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健康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7.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单、聘用证书等)、荣誉证书等材料;

  (注:以上7项材料需提供电子档的扫描件,并按顺序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提交。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扫码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阳光橡树幼儿园

  3、面试方式:幼儿园结合实际,采取面谈(自我介绍、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

  (1)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工作业绩、个人业绩内容等。

  (2)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内容。

  (3)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内容。

  (4)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2、报名方法

  1.报名及资格初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17: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ygxsyey@lg.gov.cn(注:报名材料电子档须按顺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18923803913黄老师(9:00-11:30,14:30-17:00)。

  3、相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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