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招聘公告

导语 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旗下9所公办幼儿园,现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后勤管理人员、班主任、专任教师(美术)、机动教师、保育员、保健医生、保健员、厨师、面点师、厨工、电工、文员、信息管理员,报名时间至2025年5月23日为止,详见正文。

  一、招聘需求

  因集团园所发展需要,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旗下9所公办幼儿园,现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后勤管理人员、班主任、专任教师(美术)、机动教师、保育员、保健医生、保健员、厨师、面点师、厨工、电工、文员、信息管理员,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岗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2岁以下(1983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上岗证。

  (二)岗位条件

  1.教学管理人员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5年公办幼儿园班主任经历,2年级组长或教学管理经历者优先。

  2.后勤管理人员

  35岁以下,具有学前教育或管理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5年公办幼儿园班主任经历,2年及以上市一级公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班主任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2年公办幼儿园或3年幼儿园主班教师工作经历。

  4.专任教师(美术)

  具有美术专业,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5.机动教师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含2年)公办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6.保育员

  持有保育员上岗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7.保健医生

  (1)医学临床或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保健医生上岗证、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有2年以上(含2年)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统筹及沟通能力;

  (3)有区级及以上等级评估迎检经验、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熟悉厨房管理者优先聘用。

  8.保健员

  (1)医学类专业、妇幼保健、护理或临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保健医生上岗证、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

  (3)有1年以上(含1年)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经验或有区级及以上等级评估迎检经验者优先。

  9.厨师

  (1)4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持厨师证,有2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有公办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0.面点师

  (1)4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持面点师证,有2年以上面点师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有公办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1.厨工

  (1)45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有公办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2.电工

  40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持电工操作证;熟悉水电工操作,并能熟练操作水电设备器材。有电梯管理员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高)级电工操作证者优先聘用。

  13.文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精通wps等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较好的写作能力、沟通能力;

  (3)学前教育系毕业或汉语言文学系毕业,有公办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14.信息管理员

  (1)35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互联网的使用技巧及幻灯片、动画、制图、视频编辑、音频等设计制作软件;

  (3)有较好的摄影、摄像技术水平和一定的艺术素养;

  (4)有微信公众号编辑和一年以上电教及信息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为止。

  2.报名材料

  (1)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教职工应聘报名表(模板见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上岗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3.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文档,以“姓名+手机号+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szsjzxy@126.com邮箱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四、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拟聘人员分配到所报考集团的各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5年8月份。

  (四)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5年5月18日。

  (五)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7208017。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

  1.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教职工应聘报名表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3.承诺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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