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本问答根据龙岗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指南编写,以便指导家长更科学、有效地完成学位申请,详见正文
二、关于住房材料的问答
(一)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公租房、安居房) 的,如何提供证明?
答:使用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须是住宅类用 途,权利人和居住人须是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1.属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租住的,应提供单位与 住房保障部门的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个人社保 清单、单位出具的该居住人在住房保障部门的备案信息(单位 盖章);
2.属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租住的,应提供个 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
3.属安居房类别的,应提 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或产权证。 龙岗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通过家长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在线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家长拍照上传或扫描上传有关证件 资料。
(二)在报名系统或学位房查询系统找不到居住地址信 息,或房屋编码与居住地址不一致,怎么办?
答:产权人或租住人可凭住房材料到地段学校服务窗口登 记,经教育部门核实后在系统添加或更新房屋地址。
如因报名 时间紧迫,家长还可按报名系统提示,通过自行填报的方式先 行填报、保存并提交报名。
学位申请期间,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提供相应房屋产权证 明(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编码可在社区查询)进行核实 确认。
此外,房屋编码因更新会发生变化,其仅作为检索房屋地 址的辅助方式,申请学位时招生地段确认以房屋地址为准。
(三)二手房购房合同可以用作学位申请的材料吗?
答:不能。准备使用二手房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应取得 不动产权证。
(四)我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没有在国土部门备案,也 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来申请学位吗?
答:市司法部门2009年9月7日下发的《关于严禁为违法 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 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因此 2009 年9月7日后私人之间买卖小产权房的,不能通过提供律 师见证书的方式申请学位。
若申请人实际居住在该小产权房, 可使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证明材料。
(五)我是租房居住的,应如何提供住房材料进行报名?
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租房居住的, 申请学位需提供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租赁凭证(红本)或租赁 信息(蓝本)。
其中,租赁管理部门已于2019年5月停止办理 《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尚处于有效期内的租赁信息可继 续使用,2019年5月以后租住且实际居住在已停办《房屋租赁 信息》(蓝本)房产的,可使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租房证 明材料。
(六)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租赁合同或居住信息报名吗?
答:不能。所有住房材料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 用,不能是商业、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七)能否使用商务公寓申请学位?
答:不能。根据有关规定,商务公寓是指为商务人士提供 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 公类建筑。龙岗区将继续严格执行该项政策。
(八)孩子是龙岗户籍,购买的公寓不能申请学位,是否 可以在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内按无房类积分?
答:若家庭在本市无其他住宅类商品房,可作为无房类积 分。
(九)父母居住证地址和住房材料的地址不一致,会影响 小孩申请学位吗?
答:不影响。招生地段的确认以报名时所提供的住房材料 地址为准;所提供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有效即可。
(十)如何区分祖屋和自建房类型?如何提供证明?
答: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工作站开具儿童 少年属于原住居民等证明材料;属于自建房屋类别的,产权人 应是儿童少年的父母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 “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十一)能直接用亲戚的住房材料申请学位吗?
答:提供房屋产权证申请学位的,除可使用孩子父母或法 定监护人的产权证明之外,也可使用祖辈(爷爷、奶奶、外公、 外婆等)商品房产权证明,并参照特殊住房积分。提供其他住 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均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 护人。
(十二)我的房产是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一栋楼只有 一本产权证,无法出具本人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怎么申请学 位?
答: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房产,出现无法出具产权证明 或租赁合同等其他特殊情况的,须出具相关的合法证明(如拍 卖证书、判决书等),提交实际居住证明材料和近一年的水电 费清单。
(十三)公司是房屋产权人,我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我家 的孩子可以用该房产来申请学位吗?
答:如属于公司房产,可以提供承租人为儿童少年父母的 房屋租赁凭证或按照集体宿舍处理。
(十四)2026年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有哪些要求?
答:2026年申请学位的儿童少年,租住在有产权合法住宅 类房屋(商品房)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 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2025 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5年8 月31日(含当日)前。
租住在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 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 2025 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申请学位所需资料可参照2025年学位申请指南,具体以当 年发布的政策为准。
(十五)同一产权人(或夫妻共有)同一套房产,房产证 换不动产权证(或夫妻间变更房屋产权),能否连续计算居住 时间?
答:依据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有关政策,同一产 权人(或夫妻共有)同一套房产,房产证换不动产权证(或夫 妻间变更房屋产权),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可以 连续计算居住时间。
此类申请人应在资格审核期间主动联系第 一志愿学校进行登记报备,以免影响居住时间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