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深圳市罗湖区金湖幼儿园招聘公告
导语 深圳市罗湖区金湖幼儿园招聘班主任、教师、保育员,一共4名,其中保育员大专可报,详见正文。
深圳市罗湖区金湖幼儿园是一所小区配套幼儿园,2020年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正式转为公办幼儿园。深圳市一级幼儿园、深圳市健康促进幼儿园、深圳市营养与健康幼儿园、深圳市绿色幼儿园、深圳市家门口的优质示范幼儿园培育单位。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1.班主任 / 1名
(1)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优先),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积极参与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和教学研究活动,业务能力强,能独立完成班级管理的各项工作(班级管理、安全工作、教育教学、家长工作等)和活动的策划组织等。
(3)有2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40周岁。
(4)继续教育学时连续5年合格。
2.教师 / 1名
(1)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优先),学前教育或心理学相关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2)积极参与课程建设、教研活动、业务学习及公开课等,能策划组织各类班级主题活动,有2年以上市一级园带班教师经验者优先,有歌唱、美术、舞蹈、戏剧等方面艺术特长者优先(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可优先录取)。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35周岁。
(4)熟练运用多媒体教学,掌握基本的办公软件;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能熟练进行音频、视频、公众号撰写排版。
(5)继续教育学时连续5年合格(毕业未满五年者,按毕业时间或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3.保育员 / 2名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省、市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发放的上岗合格证书)。
(2)乐观积极吃苦耐劳、认真细致,能独立科学照顾幼儿的起居、生活和组织教学活动,普通话流利。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45周岁。
(4)热爱幼儿,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沟通技巧,有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做事踏实,且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5)优先原则:有2年以上公办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有学前教育专业、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其中之一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3.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日。
2.报名方式:有意向者请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按顺序命名排列,于2025年7月3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jinhu_2020@163.com邮箱或邮寄到幼儿园门卫室,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三、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深圳市金湖幼儿园报名表(扫描下面二维码)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5.相关资格证及验证报告
6.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7.任职经历、岗位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须有单位名称加盖印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9.离职证明(如报名时未提供,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交)
10.近三个月的无犯罪记录
11.主配班教师岗位近五年继续教育总学时截图及各年度学时截图(提供“深圳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网”系统学时页面截图)。
四、资格审核
1.幼儿园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当天,核验应聘者材料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不予退回),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综合考核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综合考核。应聘者准备自我介绍,个人才艺展示,聘任小组成员现场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全面了解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六、考核结果
面试合格后择优录取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若体检不合格将不予录取。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体检合格者,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深圳市罗湖区金湖幼儿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
七、福利待遇
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待遇指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