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坪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概览(附申请条件+认租流程)
导语 2025年7月1日,坪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启配租,将面向符合政府组织配租条件的个人,对安居凤凰苑、安居秀馨苑、安居盘龙苑和玺悦台四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开展配租工作,共计推出 589 套房源 。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发布通告,对安居凤凰苑等四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开展配租工作,共计推出 589 套房源 ,认租时间为7月2日9:00启动申请认租,2025年7月8日17:30截止。
一、房源详情概览
此次参与配租的四个项目房源信息如下:
需注意,表格中的建筑面积为大致面积,单套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房源装修情况也以实际交付状态为准 。
单套房屋租金会在上述租金标准基础上,综合楼层、朝向等因素进行修正确定,最终租金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费用按照现行标准执行,若有政策变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二、配租对象与申请条件
本批次住房的配租对象为符合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个人。
按照资格不同,分为三个队列:
第一队列:申请人具有坪山区户籍(户籍信息以 2025 年 7 月 1 日 18:00 前),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 3 年以上。
第二队列:申请人在坪山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 1 年以上。
第三队列: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 1 年以上。
此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认租截止日期前,除需满足上述队列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3.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详见附件 1)。
4.申请人已婚的,需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
5.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双方应当同时满足上述前两款规定的条件。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婚姻存续期间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配偶应当同时满足上述前两款规定的条件。
三、配租面积标准确定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结合项目户型、建筑面积等实际情况,配租房源面积标准如下:
1.两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批次的两房户型。
2.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批次的两房或三房户型。
3.需注意,符合条件的家庭不可同时认租两房户型和三房户型。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
四、申请材料明细
认租家庭需通过线上提交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材料,请各申请人对照《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2)及认租系统要求,清晰、规范、完整地上传申请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将会影响本次认租资格。
五、认租与选房规则
本批次住房实行线上集中认租、公证摇号排序、审核公示并安排选房签约。按两房户型和三房户型分别进行选房。
两房户型的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第三队列;三房户型的选房顺序同样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第三队列。各户型房源由第一队列先行选房,若有剩余房源,再由后续队列依次选房 。
各队列中申请人的选房顺序按照公证摇号确定的选房排序自主选房,直至房源选完即止。申请人不可同时认租两房和三房户型,并且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户型中的一个队列。
六、配租程序与规则
(一)看房安排
看房时间:本批次住房项目采取集中看房方式,看房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 日至 2025 年 7 月 6 日(上午 9:00 - 12:00,下午 2:00 - 5:30),其余时段不予安排,未在规定看房时间段内看房的视为放弃看房 。由于看房现场接待能力有限,有意向认租本项目的申请家庭需提前与项目物业管理处预约看房时间,各物业联系方式如下:
安居秀馨苑:0755 - 84139986
安居盘龙苑:0755 - 85209995
安居凤凰苑:0755 - 85209997
玺悦台:0755 - 82669766
看房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群拥挤,家庭看房人数不超过 2 人,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现场。若看房人数较多,现场工作人员会适时控制人群。
2.各看房项目不提供停车位,请看房家庭绿色出行。
3.看房时,不得实施攀爬阳台、围栏、敲打家具等危险行为,不得窜入其他楼层,对违规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工作人员有权请其离开现场。
4.认租家庭也可通过 VR 或者户型图方式查看户型等信息,项目简介、户型信息详见附件 3 至附件 6。
(二)网上认租流程
认租家庭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 —“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 页面,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成功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认租编号,该编号作为后续进行公证摇号的号码 。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 日 9:00 至 2025 年 7 月 8 日 17:30。网上认租时间截止时点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住房。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认租意向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于认租时间截止时点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进行变更,逾期不予变更。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 2025 年 7 月 8 日 17:30。
(三)公证摇号机制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发布本批次住房配租摇号公告。公证处对申请人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本批次住房的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在坪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四)认租资格核查及结果公示
公证摇号结束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公证摇号确定的顺序号,结合认租情况分别对两房户型队列和三房户型队列一定数量的认租家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核查,审核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
(五)发布选房签约通告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结合认租资格核查及公示情况适时发布选房签约通告,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