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深圳公租房轮候申请需要申请人首先要登录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然后向户籍所在区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详细请看正文
2025深圳公租房轮候申请流程(附轮候排序规则)
轮候申请流程
在线申请与材料提交:申请人首先要登录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然后向户籍所在区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申请表、收入财产核对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婚姻状况和特殊家庭证明等,同时需签署诚信申报声明。
资格审核:区主管部门先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步审核,之后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信息推送至市民政部门。
市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对和认定,并向区主管部门出具核对报告,报告中会明确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的组成及具体金额。
公示环节:区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会通过政府网站或者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若审核不合格,则驳回申请并书面告知原因。在公示期内,申请人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区主管部门提出,其中对收入财产状况核对结果有异议的,由市民政部门处理。
纳入轮候册:区主管部门会将符合轮候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并通过政府网站或者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轮候排序规则
1.在册轮候人的轮候排序按照受理回执号的先后顺序确定。
2.若申请人户籍在市内跨区迁移,在户籍迁入区的轮候排序继续按照全市的轮候排序确定 。
3.在轮候期间,若在册轮候人的住房、户籍、婚姻、家庭人口、抚恤定补优抚、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以内办理轮候信息变更。
4.经户籍所在区主管部门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变更相关信息后继续轮候;不符合条件的,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并会收到书面告知原因。
5.如果申请人死亡,在册轮候人应当在共同申请人中重新确定申请人,新确定的申请人符合条件的,保留其轮候排序;不符合条件的,退出轮候册。
6.申请人离异的,由符合条件的一方按照原轮候排序继续轮候;若离异双方均符合条件,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一方按照原轮候排序继续轮候 。
注意:
在册轮候人增加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保留其轮候排序;因户籍迁出本市、死亡等导致共同申请人减少的,同样保留其轮候排序;而增加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则应当重新申请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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